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和省委十二届七次全体会议、全总十六届三次执委会议精神,日前,青海省总工会出台了《关于深入推进工会工作法治化建设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实施方案》从总体要求、主要任务、保障措施三个方面对全省工会工作法治化建设作出全面部署、提出明确要求。
《实施方案》提出,到2020年,全省工会要在促进科学立法、促进严格执法、促进公正司法、促进全民守法“四个促进”上取得明显成效;要在依法建会、依法管会、依法履职、依法维权“四个依法”上实现全面到位;要在领导工作机制建设、考核考评机制建设、干部法治能力建设、法治专门队伍建设“四个建设”上切实加强工作,努力开创青海工会工作法治化建设新局面。
《实施方案》明确,促进科学立法,要重点参与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制定,参与基层重大事项和规章制度制定;促进严格执法,要重点配合人大、政府等开展执法监督检查,加强工会劳动法律监督,落实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意见书和建议书制度,推动新闻舆论监督;促进公正司法,要重点推动劳动争议仲裁诉讼改革,加强职工法律服务援助工作;促进全民守法,要重点加强工会普法工作,加强职工法治文化建设,推动社会诚信建设,充分发挥工会组织在法治社会建设中的积极作用。
《实施方案》强调,依法推进工会组建,要依法完善建会工作机制,依法保障会员民主权利,依法推动工会干部履职尽责;依法管理工会事务,要依法完善管理会务制度,依法收缴管理使用工会经费及财产,依法依纪加强工会自身建设;依法履行工会职责,要依法落实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制度,依法落实企业民主管理制度,依法参加涉及职工群众有关问题的调查处理和协商解决,依法开展劳动争议预防预警和调解工作,依法开展劳动模范培养评选管理服务工作;依法维护职工权益,要依法维护职工劳动就业、劳动经济、民主政治、精神文化等权益,依法做好服务职工工作,切实让职工群众真正感受到工会是“职工之家”,工会干部是最可信赖的“娘家人”。
《实施方案》要求,各级工会要加强领导工作机制建设,把深入推进工会工作法治化建设摆在突出位置,作为全会的中心工作,形成统一领导、统一部署、统筹协调、合力推进的工作格局;要加强考核考评机制建设,研究制定深入推进工会工作法治化建设考核考评指标体系,纳入工会年度目标任务考核范畴,定期开展考核考评和专项督查;要加强干部法治能力建设,把宪法和法律法规列入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列入工会干部培训班必修课程,推动各级工会干部把法律原则和法律规范熟练运用于维护职工权益、开展工会工作的法治实践;要加强法治专门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培养、招录、聘用工会法律人才制度机制,加快工会公职律师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员、劳动争议调解员等队伍建设,为深入推进工会工作法治化建设提供坚强的组织领导、制度机制、人才队伍保障。(法律与保障部)
制定新目标 明确新任务 省总工会全面部署工会法治化建设工作 -
西宁02:05 27.05.2015 总工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