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项重点 十四项指标
近日,省卫生计生委确定2016年全省流动人口卫生计生服务管理工作8项重点,14项具体指标,要求各地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决定》精神,以提升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水平为统揽,全面开展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均等化工作,深化“一盘棋”机制建设,启动实施流动人口健康促进行动,为流动人口提供同质均等的公共服务,推进信息化应用,促进流动人口社会融合。
一是全面开展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均等化工作。 以常住人口数为依据,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充分发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妇幼保健机构、乡镇卫生院等卫生计生服务机构服务功能,全面开展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年内力争全省流动人口规范化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达到70%;预防接种率达到96%;流动人口孕产妇系统管理率81%、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80%;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覆盖率达到98%。
二是深化流动人口“一盘棋”机制建设。 按照信息互通、服务互补、管理互动的全国流动人口“一盘棋”工作机制,完善区域协作,深化部门配合,推进信息共享,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着力做好西宁市、海东市、海西州三地流动人口管理,落实流入流出地工作职责,简化服务流程,做好重点人群、重点信息互通共享,流动人口信息反馈率和及时率、避孕节育通报接收率均达到95%以上。
三是大力推进流动人口信息化建设和应用水平。 继续开展流动人口信息精准化采集工作,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加强层级监管力度和操作技能培训,提高网络化协作和平台的应用能力,坚持信息平台应用情况定期通报制度,系统应用率州、县、乡级达到100%,流动人口全员信息入库率达到90%以上。
四是全面推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电子化工作。 依托国家PADIS流动人口子系统和我省流动人口全员信息系统,建立集中统一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信息管理平台,实现全国范围内流动成年育龄妇女信息的实时查询和应用。信息录入率达95%以上、流入地电子婚育证明查询量达80%以上。
五是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口动态监测工作。 以流动人口动态监测信息资源开发利用为主线,深入了解我省流动人口生存、发展状况,流动与迁移趋势、流动人口医疗保障异地结算服务、公共服务政策落实等情况。调查抽样样本替换率低于1%,误差率控制在1%以内。
六是启动实施流动人口健康促进行动。 围绕“健康青海”建设,依托全民健康素养促进行动项目,面向流动人口开展“流动人口与健康教育同行”为主题的系列活动。年内流动人口健康教育普及率达92%,提高流动人口接受专项健康教育的比重,其中性病/艾滋病防治73.4%、结核病防治62.6%、慢性病防治58.4%、生殖与避孕/优生优育64.9%、职业病防治48.6%。
七是加大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人员培训力度。 加大流动人口卫生计生服务管理人员的业务能力培训,分期举办全省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流动人口动态监测、流动人口信息化及婚育证明电子化改革培训班,提升全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水平,参训率达到90%以上。
八是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协会建设。 充分发挥计划生育协会等群团组织在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中的社会协同作用,积极探索建立支部+协会+卫生服务中心的工作新模式,发挥好协会在社会倡导、家庭帮扶、权益维护等方面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