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桥电实业有限公司危险废物收集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一、项目概况
桥电实业总公司为了进一步贯彻执行党的十八大中“加快生态文明建设,推动资源利用方式根本转变”的报告精神,该公司下属的子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废矿物油、废沥青渣、废焦油等做到集中回收,综合利用。目前废矿物油存放在建材分公司,废沥青渣、废焦油存放在铸业分公司。为了进一步将以上固废统一管理,实现危险废物综合利用。按照国家《危险废物管理制度》的要求,为防止污染废物污染环境,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经营储存危险废物不仅需要规范的市场和营业场所,而且必须具备专门的仓储运输条件。为此,桥电实业有限公司决定在灰场北侧130m处(原为桥电实业有限公司汽车运输队内闲置的库房设置为危险废物储存仓库)。建设固体危险废物储存与转运中心工程。以便统一收集、储存、转运废矿物油、废沥青渣、废焦油危险废物。该储存与转运中心建成后,不仅能解决桥电实业有限公司危险废物出路问题,同时又能实现各类危险废物安全、有效、直接的环境管理,从而减少危险废物在产生、转移、处理处置等方面的安全隐患。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桥电实业总公司
地址:青海桥电实业有限公司宁张公路31公里处(灰场北侧130m处)
联系人:李永儒 电话:13997169482
三、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西宁市环境科学研究所
地址:青海省西宁市海晏路
联系人:李太林 电话:0971-6363002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及主要工作内容
根据国家和地方各级环境保护方针、政策及其环境管理要求,结合本建设项目特点和区域环境特点,本次评价以工程分析和区域环境现状评价为基础,以施工期和营运期的环境影响分析和污染物防治措施为重点,注重环保措施技术可行性分析评述,同时也将对公众参与等做出详尽的论述,提出充分可行的减轻环境污染的措施与对策,保证公众利益,实现项目建设与环境保护的和谐。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污染防治措施、选址合理性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以向当地环保主管部门或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单位以电话、电子邮件或邮寄信件的方式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2014年2月13日。
桥电实业总公司
2014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