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公安厅】全国公安机关素质强警交流合作工作推进会在西宁召开
公安部推出支持西部十项措施
记者从省公安厅获悉,7月22日,公安部在西宁召开全国公安机关素质强警交流合作工作推进会,总结交流公安机关素质强警交流合作的经验,并就深入推进交流合作进行研究部署。公安部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夏崇源出席会议并讲话。会上,公安部推出《关于支持新疆等西部地区教育训练及人才培养工作的十项措施》。
据介绍,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西部大开发和对口援疆、援藏的决策部署,2010年4月,公安部正式启动了为期三年的公安机关东西合作素质强警行动计划,有力推动了公安队伍素质和战斗力整体提升。2012年9月,公安部为拓展合作领域,再次部署开展了覆盖全警的新一轮素质强警交流合作。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安局分成8个交流合作组,就干部互派锻炼、送教上门、专项培训、物资援助等开展交流合作。
副省长、公安厅厅长刘志强在致辞中指出,在国家大局中,青海具有生态、资源和稳定上的重要战略地位。特别是中央提出打造“新丝绸之路经济带”的战略构想,青海作为古丝绸之路南线重要通道,将抓住机遇、赢得发展,与全国各兄弟省份的联系也会更加紧密。实施素质强警交流合作,正是公安部落实西部大开发人才培养战略和十八大关于“加强和改进干部教育培训,提高干部素质和能力”的实际行动,也是发挥发达地区优势、支持西部地区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促进全国各地公安机关交流合作的务实之举。对于青海这样一个经济欠发达地区而言,更是一次解放思想、改革创新、对外合作、互利共赢的良好机遇。近两年,我们与鲁、桂、滇三省区公安机关精诚合作,较好地完成了既定的各项工作任务,三省区为青海公安机关培训民警1900多人次,援助帮扶资金物资2000多万元。目前,山东、广西、云南三省区30名业务骨干还在我省各级公安机关帮助工作,为青海公安工作献计献策。
会上,公安部推出《关于支持新疆等西部地区教育训练及人才培养工作的十项措施》,包括帮助提升教育训练信息化水平、提供训练枪械装备保障支持、研发购置民警训练教材、支持倾斜西部地区训练经费等。(蓝海梅 李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