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公安机关着力推进“三基四建”工作
2014年起,省公安厅厅党委认真贯彻落实省委“三基”建设和公安部党委“四项建设”战略部署,在全省公安机关部署开展了为期七年的“三基四建”工程。并以“保稳定、保民安、强基础、提能力”为目标,抽调千名警力集中在全省开展“强基安民”行动作为起步阶段。
青海省公安机关开展为期7年的“三基四建”工作,把加强基层组织、基础工作、基本能力“三基”建设与“四项建设”紧密结合,统一部署、整体推进,全面夯实公安基层基础工作。
青海省公安厅专门成立“三基四建”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4个专项小组。各市州、县市区公安机关自上而下成立了由“一把手”担任组长的工作专班,切实加强领导和指导。省公安厅“三基四建”工作领导小组先后召开4次专题会议研究“三基四建”工作,确定了“问题导向、一地一策、先易后难、分步实施、三级联动、集中发力、典型引路、整体推进”的工作思路,并建立了定期研究、每月通报制度。同时,组织厅各处室、各警种和各级公安机关全面梳理掌握“三基四建”工作情况,明确“路线图”、“任务书”、“进度表”,逐项推进落实。
青海省公安厅下发了全省公安机关加强“三基”建设两年重点任务的安排意见,并建立了任务台账。按照“强基础、提能力、保稳定、促民生”的工作思路,从省、市(州)、县三级公安机关抽调千名精干警力,从去年11月底开始,在全省开展为期5个月的“强基安民”行动。省公安厅“三基四建”办公室及厅属相关单位抽调人员组成6个督导调研组,由厅党委委员分别带队,分赴各市州、县市区公安机关及基层公安科所队,通过查阅相关资料、实地调研走访、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对“三基四建”工作情况进行督导调研,重点围绕长期制约公安工作发展的体制性、机制性、保障性“瓶颈”问题以及基层基础工作中的薄弱环节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共收集、梳理出制约“三基四建”工作开展的4大方面13项具体事项。对调研中发现的基层公安科所队人员编制、基础设施建设滞后、信息化建设、队伍能力素质等突出问题,已列入《关于加强全省公安机关“三基四建”工作的指导意见》,逐步逐项加以解决。
工作中,各地区、各部门、各警种统一部署、细化任务、分步实施,结合本地实际,自选、设计成本最低、成效最好、民警支持、基层欢迎、社会满意的建设路径,在结合上做文章、在执行上下工夫、在职责任务上抓落实。同时牢固树立大抓“三基四建”工作的鲜明导向,以“三所三队”(派出所、看守所、车管所,刑警队、巡警队、交警队)等基层基础单位为重点,以增强基层实力、激发基层活力、提升基层战斗力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推动公安机关基层基础工作全面进步、全面过硬。按照公安部“四项建设”的总要求,各级公安机关紧紧把握人口管理、信息化应用和创新警务机制3个关键环节,从政策导向、制度设计、机制建设和资源保障上向基层倾斜。省公安厅督导组采取定期与不定期检查、座谈了解、查阅档案台账资料等方式开展督导检查,定期通报督导检查结果并及时跟踪通报排名,确保“三基四建”工作持续有力、深入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