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6日,省厂务公开协调领导小组召开第十七次会议,省厂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办公室主任、省总工会副主席付东明通报了2014年工作情况,各成员单位分别进行了会议和书面述职。会议审议通过了《2015年全省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要点》和《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的意见(讨论稿)》。省厂务公开协调领导小组副组长、省纪委常委汪琦出席会议并讲话,省厂务公开协调领导小组成员、省政府副秘书长郭臻先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各级厂务公开协调领导小组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个全面”的重要讲话精神,正确分析新形势,准确把握新机遇、主动适应新常态,不断深化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
会议要求, 一要 加大对企事业单位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指导力度。要调动和激发广大职工为推动企业转型升级、实施创新驱动献计献策,促进企业实现跨越式发展。在淘汰落后产能过程中,要推动企业将兼并、关闭破产和改制方案提交职代会审议,职工安置方案提交职代会审议通过,充分听取职工意见,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要根据不同所有制企业的不同特点,不断拓展工作领域、丰富工作内容。 二要 加大企事业单位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程序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力度。通过《青海省企业民主管理条例》和《青海省职工代表大会操作手册》,严格规范职代会各项程序的运行,规范职工代表的产生、履职等程序、规范职代会的组织制度和工作制度,切实提高职代会工作质量。 三要 推动企事业单位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可持续发展。紧紧围绕企事业单位改革发展难点问题、生产经营管理重要问题、涉及职工切身利益问题、领导班子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密切相关问题,深入推进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 四要 加强对企事业单位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督导调研和培训。发挥厂务公开协调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作用,加强调查研究,及时改进工作方式方法,积极争取省人大、省政协对《青海省企业民主管理条例》进行执法检查和视察调研,并有计划、分步骤、分层次开展包括国有控股企业、事业单位及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工会领导干部和职工代表的培训工作。(民管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