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公立医疗机构药品供应保障工作培训会在西宁召开

17.07.2018  22:36

  近日,省卫生计生委组织召开全省公立医疗机构药品供应保障工作培训会。会议安排部署药品供应保障重点任务,解读相关政策,并就县域医共体内药品和一般医用耗材集中采供、基本药物全额保障等工作进行经验交流。

  省卫生计生委郭弘涛副主任出席会议,对做好全省药品供应保障工作提出工作要求。 一要 认真落实短缺药品监测预警和供应保障工作。各地要贯彻落实《关于贯彻青海省短缺药品供应保障方案的通知》精神,扎实做好短缺药品信息报告、预警、监测工作,提高短缺药品有效保障能力。 二要 认真开展药品增补挂网采购议价工作。发挥医联体、医共体的作用进行带量议价采购,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议价工作顺利开展。 三要 进一步巩固推进药品医用耗材购销“两票制”。各地区、各医疗机构要高度重视,严格把关,认真做好票据核验,落实药品和一般医用耗材购销“两票制”。 四要 加强监督管理,提高药品供应保障能力。要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监管,规范采购行为,强化对配送企业的监管,严格执行《青海省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用耗材配送企业管理考核规定》,督促药品配送,保障药品及时供应。 五要 进一步巩固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行业不正之风暨药品医用耗材专项整治活动成果。建立健全药品医用耗材采购、临床使用管理等相关制度、指标体系和长效工作机制,持续改进药品医用耗材管理水平。 六要 继续巩固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各地区、各医疗机构要认真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优先使用基本药物,积极探索基本药物全额保障工作,保证群众基本用药需求。

  各市(州)、县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同志和具体工作人员,全省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分管院长和药品采购负责人共280余人参加培训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