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 切实保障人民健康服务需求
公立医院是综合医改的主战场,也是医改的核心和关键。我省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以破除以药补医、回归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性为出发点,以满足人民群众看病就医需求、提供优质医疗服务为落脚点,分别于2012年、2015年、2016年全面推开县级、市(州)级、省级公立医院(含部队、武警和行业、企业医院)改革,实现了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全覆盖。在2016年度全国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效果评价考核中,我省位列全国31个省份第3名。2017年,我省进一步深化改革,深入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成效明显、社会评价积极、群众感受实在。+全面破除以药补医。全省各级公立医院在改革中分期分批全部取消药品加成,实行零差率销售,实现了全覆盖,建立了科学合理的补偿机制,所有省级公立医院全部取消药品加成,取消加成后的减收部分通过财政合理补助、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平移、医院降低运行成本三个渠道进行补偿,进一步打牢了公立医院公益性基础。2017年,共安排各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补助资金3.26亿元。
——全面推行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的原则,以《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2012年版)为标准,在海西州试点的基础上,我省于2016年11月,在全国率先全面开展新版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医疗服务项目由4049种调整为9714种,降低检查检验类价格,提高技术含量高的服务价格。今年,对改革进行跟踪评估,及时总结经验,动态调整医疗服务价格。第一批动态调整164项医疗服务项目,其中上调价格31项,下调价格60项,修订项目33项,新增项目2项。对列入《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2012版)》中新开展的38项医疗服务项目制定了指导价格。对一次性材料使用管理目录进行补充和完善,对符合要求的耗材及时纳入管理目录,增补耗材230项。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医疗服务价格运行情况进行了全面评估,为适时进行动态调整,逐步建立以成本和收入结构变化为基础的价格动态调整机制提供了参考依据。
——推行人事薪酬制度改革。创新医院编制管理,推动形成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收入分配机制。重新核定了13所省级公立医院领导职数,强化医院党的建设,设置了总会计师岗位,实行全面预算管理,强化成本核算。制定了《青海省关于开展公立医院薪酬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6月起在西宁市、海西州、黄南州开展试点工作。三个地区结合实际,研究出台工作方案,目前工作正在有序推进。出台了《青海省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实施方案》,突出完善考核指标体系,建立激励约束机制,把医改的导向体现在公立医院绩效考核中,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回归公益性。
——推进公立中(藏蒙)医医院综合改革。除中药饮片外的药品和医用耗材全部取消加成,民族医医疗服务项目由现行的76项增加到348项。不断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中(藏)医馆建设,截至目前已建设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中(藏)医馆400个,社区、乡镇和行政村中(藏蒙)医药服务提供率分别达到100%、90.1%和75.2%,中藏医药服务或中藏西医结合服务提供率不断提升。
——积极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进一步完善政策,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的实施方案》,健全谈判协商和激励约束机制,完善了医保支付政策措施。研究制定了《青海省基本医疗保险按病种付费实施办法(试行)》和《关于开展按病种收费工作的通知》,制定了170个单病种支付标准和110个病种收费标准。全省所有三、二级医院均开展了临床路径管理工作。在省人民医院、青海大学附属医院、青海红十字医院和西宁市第一人民医院开展日间手术试点工作,并将7个日间手术病种纳入医保报销范围。
——加快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根据国家的意见,制定了我省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设实施方案,从逐步完善医院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医院治理体系和加强医院党的建设三个方面进一步完善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设,在省人民医院、省中医院、西宁市第一医疗集团等十所医院开展试点,建立医院章程,完善管理制度,健全医院治理体系,探索我省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设路径。2018年,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全省所有公立医院全面开展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设,搭建完成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架构体系。
——严格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我省将控制公立医院尤其是省级公立医院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作为深化医改的重要任务,制定了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的实施方案,明确了省级各医疗机构和市州公立医院医疗费用增长控制目标,将控费目标逐级分解到各地区、各级公立医院,建立健全公立医院医疗费用控制监测、通报和考核奖补挂钩机制。截至10月底,全省公立医院医疗费用同比增幅为6.69%,药占比为30.75%,百元医疗收入消耗的卫生材料费29.14元,其中城市公立医院百元医疗收入消耗的卫生材料费为23.26元,药占比(不含中药饮片)29.89%。
——开展综合改革示范县工作。深入抓好互助县国家级公立医院改革示范县工作,重点推进管理体制、人事薪酬、医保支付、分级诊疗等方面改革,通过改革实践,互助县县级医院门诊和住院人次同比增加13%、9.3%,医务性收入占医疗收入比重由26.5%提高到29.34%;药占比由29.57%下降到28.66%,百元医疗收入中消耗的卫生材料控制在22元之内,平均住院日由8天下降到7.2天。全县县域内就诊率达到92.3%。同时自我加压,在大通县、尖扎县、贵德县、格尔木市4个县开展省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示范县工作,在西宁市开展省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示范城市工作,公立医院服务能力大幅度提升,县域内就诊率达到90%以上。截至10月底,五所示范县公立医院药占比为30.81%,百元医疗收入消耗的卫生材料费20.23元,医疗费用增长率为3.37%,医疗服务性收入占比27.2%,县域内就诊率达到90%以上,均好于全省县级公立医院平均情况,示范县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不断完善分级诊疗制度。以医联体建设为抓手,加快构建合理有序就医秩序。全省共组建87个医联体,其中:由省级医院牵头,共组建15个医联体,包括2个省级区域医联体、2个中(藏)医民族医联体、6个专科联盟、5个诊疗中心,覆盖14所省级公立医院、2所民营医院、3所军警医院;市(州)级共组建16个医联体,覆盖18所市(州)级公立医院;县级共组建56个县域医共体,覆盖74家县级医院、50家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机构、339家基层医疗机构;积极发展远程医疗,实现市(州)、县级远程医疗全覆盖。
——加快推进卫生信息化建设。建立了标准化的数据中心,网络覆盖省、州、县、乡、村五级卫生计生机构,上联国家卫生计生委数据中心、北京大学人民医院、山东省远程医学中心,横向连接当地政务外网以及人社、民政、人寿、人保等方面,并向公众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58家医疗机构与省级全民健康信息平台联通,建立了健康保障一体化省级综合信息平台,12家医疗机构实现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民政医疗救助报销“一站式”结算。建立省市县三级远程会诊信息平台,所有市(州)、县级公立医院和省级三级医院开通了远程诊疗系统。
通过一系列改革措施,我省公立医院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巩固,改革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医药费用增长幅度得到有效控制。 截至目前,全省医疗费用增长幅度由2012年的33.64%下降到6.71%,药占比由45%下降到30.75%,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势头得到有效遏制,群众就医负担进一步减轻。 二是县级公立医院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 通过加强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引进人才、对口支援等手段,提高了县级公立医院对危急重症病人救治和部分重大、疑难疾病接诊、救治和转诊等能力。改革前我省多数县级公立医院只能开展一级诊疗科目,改革后在健全一级诊疗科目的基础上,逐步开展且完善了二级诊疗科目,如互助县人民医院成立了ICU、NICU、介入科、血液透析、消化内科等14个二级学科,能够开展介入治疗、血液透析、腹腔镜、气管镜、人工关节置换等疑难诊疗项目,为群众就近就医提供方便。截至目前,我省95%的县县域内就诊率在80%以上,县级公立医院服务能力得到大幅度提升。 三是 群众获得感进一步增强。 深入开展了“三好一满意”、“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治理”、“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等系列活动, 全面推行了三级医院预约诊疗服务、日间手术试点、优质护理服务、“先住院后结算”服务等便民惠民措施,切实改善了广大群众的就医感受,提高了医疗卫生服务的质量,2013-2015年我省卫生计生系统被省文明委评选为“省级文明行业”,群众就医获得感进一步增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