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都区2014年农村公路四座配套桥梁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乐都区2014年农村公路四座配套桥梁工程 已由青海省公路局以 青公农(2014)133号文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海东市 乐都区交通局 ,建设资金来自 国家投资及省补资金 ,招标人为 海东市 乐都区交通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对潜在投标人实行资格后审。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本项目位于乐都区境内,包含工程内容如下:
乐都区地处青藏高原边缘,深居内陆,属大陆性气候,平均海拔2000米左右。
乐都区碾伯镇九哈家移民安置小区岗子沟河中桥 :拟建桥梁位于碾伯镇九哈家安置小区内,跨越岗子沟河,地势较平坦开阔,总体地形桥梁起点岸略高于终点岸。项目所经区域地震动峰值加速度系数为0.1g,水料场取自岗子沟河,水质存在阶段性,水质化验合格后方可取用。
中坝乡洪三村一社虎狼沟小桥(维修利用) :位于中坝乡洪三村一社通村道路上,跨越虎狼沟,河道顺直规整,桥址处地形属于山岭前冲积地带,地震动峰值加速度系数为0.1g。水料场水量丰富,水质清洁,可供工程使用。
寿乐镇土官村土官沟1号小桥 :位于土官口至牧场公路K5+604处,桥梁所跨河流为引胜沟的一支流,桥址两岸地形属于山岭山前冲击地带。项目所经区域地震动峰值加速度系数为0.1g。水料场水量丰富,水质清洁,可供工程使用。
洪水镇李家壕村虎狼沟小桥 :位于洪水镇李家壕村至下王家村村道上,桥梁跨越虎狼沟,桥址处地形属于山岭山前冲积地带。项目所经区域地震动峰值加速度系数为0.1g。水料场水量丰富,水质清洁,可供工程使用。
(二)施工用电 :工程用电需自行发电。
三、合同段划分,主要工作内容及工期
施工 标段 | 项目 名称 | 桥长m | 路线长m | 主要工作内容 | 施工 工期 |
A | 乐都区碾伯镇九哈家移民安置小区岗子沟河中桥 | 66.04 | 288.47 | 上部结构3-20m先张法预应力砼空心板、下部结构柱式墩、台,桩基础、引道工程(5cm沥青砼面层)及其他工程。 |
2014年7月20日~2014年10月31日 |
中坝乡洪三村一社虎狼沟小桥(维修利用) | 28.56 |
| 原桥上部结构3-8m钢筋砼矩形板、下部结构轻型桥台,柱式墩,扩大基础及其他工程。 | ||
寿乐镇土官村土官沟1号小桥 | 12.926 | 104.108 | 上部结构1-8m钢筋砼矩形板、下部结构轻型桥台,柱式墩,扩大基础、引道工程(20cm水泥砼面层)及其他工程。 | ||
洪水镇李家壕村虎狼沟小桥 | 28.932 | 109.84 | 上部结构2-13m钢筋砼空心板、下部结构独立前墙桥台,实体墩,扩大基础、引道工程(20cm水泥砼面层)及其他工程。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具备 国家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或桥梁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近三年内在海拔2000米以上地区须 成功的完成过1座类似结构预应力砼空心板桥工程的施工业绩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4 在青海省交通运输厅或交通运输部最新公布的信用评价等级降为C、D级或进入“黑名单”的企业或从业人员在其处罚有效期内谢绝参与本项目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4年 6 月 13 日至 2014 年 6 月 17 日,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7:30 时(北京时间,下同),到 青海省西宁市五四大街72号(青海省交通科技大楼六楼604室) 由 企业法定代表人亲自持单位介绍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含业绩考核手册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证书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外省投标单位还应携带进青备案手册原件及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根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文件【 厅公路字[2011]114号文《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 】 ,施工特级、一级及交通工程资质企业,对于资格审查时未列入企业资质名录的投标人,不得通过资格审查。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 元,图纸及参考资料每套售价 200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且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有任何疑问可书面通知招标人。如投标人需要踏勘现场,踏勘期间,招标人将予以配合,但费用由投标人自理;在踏勘现场过程中,投标人如果发生人身伤亡、财物或其他损失,不论何种原因所造成,招标人均不负责。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4 年 7 月 11 日 10 时 00 分,投标人应于 10 时 00 分之前将投标文件递至 五四大街72号交通科技大楼9楼会议室 。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网址: www.chinabidding.com.cn ;《青海省人民政府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qhwszwdt.gov.cn/Front/default.aspx;《青海经济信息网》网址: www.qhei.gov.cn ;《青海交通门户网》网址: www.qhjt.gov.cn ;《青海省公路局》网址: www.qhsglj.com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海东市乐都区交通局 招标代理人:青海省公路建设工程招标中心
地 址:海东市乐都区新乐大街27号 地 址: 五四大街72号交通科技大楼
邮政编码: 810700 邮 政 编 码: 810001
联 系 人: 陶延秋 联 系 人: 石 梅
电 话: 0972-8622231 电 话: 0971-6155941
2014 年 6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