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令哈至香日德公路扩建工程路面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德令哈至香日德公路扩建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由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青发改基础[2013]1012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招标人)为青海省高等级公路建设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补助资金和省内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路面工程的施工进行国内竞争性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青藏高原东北部,起点为已建成的德令哈城市道路长江南路,在K0+260处下穿在建的国道315线察汗诺至德令哈公路二期工程,终点与规划的京藏高速G6青海境茶卡至格尔木段连接,主线全长165.36km,其中起点利用德令哈城市道路长0.198km,终点处利用G6京藏高速公路7.55km,因此主线建设里程为157.62km。主线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03)中的高速公路标准建设,采用设计速度100Km/h,路基宽度采用19.0m,桥涵荷载采用公路-I级。
2.2本次招标范围:本项目路面工程的施工,共划分1个类别4个标段。预计计划工期:396日历天,预计开工日期2014年10月20日。具体情况如表1所示:
施工标段划分表 表1
类别 | 标段号 | 起终点桩号 | 长度 ( km ) | 主要工程内容 |
壹 | DXLM-01 | K11+700~K48+500 | 36.8 | 本标段范围内路面工程施工 |
DXLM-02 | K48+500~K87+294.492 | 38.794 | 本标段范围内路面工程施工 | |
DXLM-03 | K87+600~K124+000 (K87+294.492= K87+600) | 36.4 | 本标段范围内路面工程施工 | |
DXLM-04 | K124+000~K158+139.461 | 34.139 | 本标段范围内路面工程施工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具备下表2所要求的相应资质和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施工标段资质、业绩要求 表2
类别 | 标段 | 资质要求 | 业绩要求 |
壹 | DXLM-01 ~ DXLM-04 | 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企业资质和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壹级企业资质 | 近五年内(2009年8月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完成并通过交工验收,且满足下列要求的类似项目: 累计完成过80km以上(含80km)的新建高速公路沥青混凝土路面工程的施工。 |
投标人所报业绩须在《青海省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填报(投标人所填报业绩截止时间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并保证所附业绩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否则其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能同时通过同一标段第一信封的资格审查。
3.4凡被交通运输部或青海省交通运输厅取消或暂停公路工程投标资格的施工企业,在处罚期内无资格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5在交通运输部或青海省交通运输厅信用评价等级中被评为C、D级或进入“黑名单”的企业或从业人员在其处罚有效期内谢绝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投标人信用评价等级以交通运输部或青海省交通运输厅最新公布的信用评价等级为准)
3.6根据青海省交通运输厅发布的《关于印发<青海省公路建设(施工)市场信用评价实施细则>的通知》(青交办公[2014]81号)的规定,青海省2013年度为AA级或连续三年(2011年度至2013年度)被青海省交通运输厅信用等级评为A级及以上的企业最多可参加本项目2个标段的投标(允许获得2个标段的开标资格),但只能允许取得1个标段的中标资格;青海省2013年度为A级、B级的企业最多可参加本项目1个标段的投标(允许获得1个标段的开标资格)且只能允许取得1个标段的中标资格。
3.7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资质情况(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企业资质和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壹级企业资质)已列入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发布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中(投标人的资质情况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发布的最新信息为准),否则不予通过本项目第一信封的评审。
3.8投标人对本次招标的 四个标段 编制 1 份商务及技术文件 ,但对本次招标的 四个标段需分别编制投标报价文件 ,投标截止期前将1份商务及技术文件和4个标段的4份投标报价文件全部递交,未全部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视为放弃投标资格。招标人根据投标人允许开标的标段数量,采用平均分配的原则,在开标现场通过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每个标段的具体投标人。具体抽取办法详见 投标人须知附件 3 。
4、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 “ 双信封 ” 合理低价法 。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4 年 8 月 29 日至 2014 年 9 月 2 日,每日 9:00 ~ 17:00 (北京时间,下同),在 青海省高等级公路建设管理局二楼 206 室 (地址: 青海省西宁市海西西路 49 号 ;购买文件期间联系电话: 0971-6231206 )持企业用户密码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购买人身份证及加盖公章的上述资料的彩色复印件一套及联系方式(包括投标人名称、联系人、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的加盖公章的A4打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注:关于企业用户密码锁请投标人登录《青海交通》查询 “ 关于购买企业用户密码锁的通知 ” ,具体网址为: http://www.qhjt.gov.cn//zwdtai/tzggao/2009/01/07/1231292872941.html 。)
5.2 招标文件每份售价人民币 1000 元,图纸、参考资料及工程量固化清单每标段每套售价人民币 2000 元,一律现金支付,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5.3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4 年 9 月 26 日 14 时 00 分,投标人应于当日 10:00 至 14:00 将投标文件递交至 青海省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开标厅(多功能厅)(地址:青海省西宁市西川南路 53 号) 。招标人将于 2014 年 9 月 26 日 14 时 00 分在 青海省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开标厅(多功能厅)(地址:青海省西宁市西川南路 53 号) 公开开标,并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之前,应按招标文件规定向招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下列网站《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网址:www.chinabidding.com.cn;《青海省招标投标网》网址:http://125.72.14.82/qhweb/;《青海交通》网址:www.qhjt.gov.cn;《青海经济信息网》网址:www.qhei.gov.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青海省高等级公路建设管理局
地 址:青海省西宁市海西西路49号
邮 编:810000
电 话:0971-6232501
传 真:0971-6121401
联 系 人:李女士
招标代理:北京中交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170号凯旋城3号楼501号
邮 编:100101
电 话:010-51656899-851、856
传 真:010-59273266
联 系 人:王先生、李先生
网 址: www.bjztc.com
2014 年 8 月 28 日
附件1 投标意向函格式
(招标人名称):
我方参加 德令哈至香日德公路扩建工程 第 壹 类路面工程施工招标的投标意向为:
类别 | 投标人名称(全称) | 近三年投标人在青海省交通运输厅公布的信用评价等级结果 [1] | 投标人在交通运输部最新公布的信用评价等级结果 |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标段数量 [2] | ||
2013 | 2012 | 2011 | ||||
壹 |
|
|
|
|
|
|
特此声明。
投标人: (全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地址:
电话:
年 月 日
注:
此声明函原件需由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企业单位章在报名现场递交给招标人工作人员。
附件2 利益相关企业声明函
格式1
(招标人名称):
我方声明:
与我方单位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 (公司全称)、(公司全称)、 …… ,或与我方存在控股关系的 (公司全称)、(公司全称)、 …… ,或与我方存在管理关系的 (公司全称)、(公司全称)、 …… ,报名参加 德令哈至香日德公路扩建工程 第 壹 类路面工程施工招标的投标意向为:
类别 | 投标人名称(公司全称) |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标段数量 [3] | 类别合计标段数 |
壹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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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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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声明。
投标人: (全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地址:
电话:
年 月 日
注:
1、投标人应如实填报与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名单,避免出现单位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同时通过同一标段第一信封的资格审查。如投标人未如实填报,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若在评标阶段发现,涉及所有关联的企业全部否决投标;若在公示期阶段发现,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涉及所有关联的企业全部否决投标。招标人有权视上述投标人行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五)规定的“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并上报省级交通主管部门。
2、此声明函原件需由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企业单位章在报名现场递交给招标人工作人员。
附件2 利益相关企业声明函
格式2
(招标人名称):
我方声明:
我方不存在单位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关联企业,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关联企业。 [4]
与我方单位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 (公司全称)、(公司全称)、 …… ,或与我方存在控股关系的 (公司全称)、(公司全称)、 …… ,或与我方存在管理关系的 (公司全称)、(公司全称)、 …… ,没有报名参加 德令哈至香日德公路扩建工程 第 壹 类路面工程施工招标的投标。 [5]
特此声明。
投标人: (全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地址:
电话:
年 月 日
注:
1、投标人应如实填报与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名单,避免出现单位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同时通过同一标段第一信封的资格审查。如投标人未如实填报,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若在评标阶段发现,涉及所有关联的企业全部否决投标;若在公示期阶段发现,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涉及所有关联的企业全部否决投标。招标人有权视上述投标人行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五)规定的“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并上报省级交通主管部门。
2、此声明函原件需由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企业单位章在报名现场递交给招标人工作人员。
[1] 近三年投标人在青海省交通运输厅公布的信用评价等级结果指青海省交通运输厅发布的靑交公[2012]230号文、靑交公[2013]113号文和青交办公[2014]46号文中施工企业的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如果没有信用等级评价,则在相对应的年份表格中填“无”。
[2]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标段数量按照青海省交通运输厅发布的《关于印发<青海省公路建设(施工)市场信用评价实施细则>的通知》(青交办公[2014]81号)的规定进行确定。
[3]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标段数量按照青海省交通运输厅发布的《关于印发<青海省公路建设(施工)市场信用评价实施细则>的通知》(青交办公[2014]81号)的规定进行确定。
[4] 此段适用于不存在利益相关企业参与投标的情况。
[5] 此段适用于虽然存在利益相关企业,但未同时参加本项目招标类别投标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