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出台公路水路突发事件紧急医疗救援联动协作机制

18.09.2014  11:56

      近日,省卫生计生委和省交通运输厅联合制定出台《青海省公路、水路突发事件医疗紧急救援联动协作工作机制》,双方本着“信息互通、协调联动、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的工作原则,探索建立长期、稳定、高效的协作机制,不断规范和完善全省公路、水路突发事件医疗紧急救援信息沟通机制,及时有效应对公路、水路突发事件医疗紧急救援报告和处置工作,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

      双方建立联动协作领导小组,依托省医疗紧急救援中心和省公路网运行监测与应急处置中心信息共享平台,建立公路、水路突发事件医疗紧急救援联动协作机制,在突发公共事件发生时,迅速完成信息采集、命令部署、应急指挥、现场救援、安全转送和医疗救治等各项应急任务,最大限度地加快突发事件处置进程。遇公路和通航水域发生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或社会安全事件时,省公路网运行监测与应急处置中心接警后,在确定有人员伤亡的情况下第一时间联动省医疗紧急救援中心。省医疗紧急救援中心接到全省范围内发生重大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或社会安全事件需经干线和高速公路执行医疗救援任务时,各级公路养护管理、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单位为其开辟抢险救援绿色通道,并向省医疗救援中心通报路线和路况,确保急救车辆及时赶赴现场并顺利转运伤员。各级公路路政执法部门接到指令后,联系辖区高速交警大队、协助做好安全警戒疏散、道路交通管制及维护现场秩序,保证救援人员、车辆的安全及救援通道的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