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个新目标折射更加和谐美丽青海未来——访民大经济学院副院长、副教授张明

14.12.2015  09:51

  青海新闻网讯 《中共青海省委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提出,今后五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要在已确定目标要求的基础上,努力实现六个新的目标要求。

  如何正确理解把握《建议》提出的六个新的目标要求,科学制定“十三五”规划,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不断改善各族人民生活,把青海建设得更加和谐美丽,本报记者专访了青海民族大学经济学院副院长、副教授张明。

  问: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建议》提出六个新的目标要求,意味着什么,具有什么特点?

  答:省委“十三五”规划《建议》,是对中央全会精神提出的“五大发展”理念不折不扣的贯彻落实,是习总书记“适应新常态、把握新常态、引领新常态”思想在青海的具体实践,更是省委勇于担当、务实创新作风的体现。进一步深化理解,具体有三个特点:

  第一,立足实际,符合省情。《建议》深入分析了“十三五”时期我省发展环境的基本特征,主动适应速度变化、结构优化、动力转换的新形势新要求,充分考虑“十二五”发展的延续性和省情的特殊性,提出经济保持中高速增长,缩小与全国水平的差距,丰富了目标内涵。

  第二,责任担当,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是“十三五”时期首先坚持的理念。省委把生态保护摆在“十三五”时期发展的突出位置,以生态文明为主线,坚定走低碳发展之路,推进经济社会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决不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换取一时经济增长,切实担负起对国家生态安全应尽的特殊责任。这反映了青海在国家生态屏障方面重要性的精准认识,也是加快主体功能区建设的反映,是对全国确保在2020年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贡献和担当。

  第三,问题导向,举措务实。《建议》指出不断优化财政金融在经济社会发展中支撑和引领作用,加大服务业比重,促进非公有制经济成长,显著加强“三基建设”,筑牢党在多民族地区的执政根基;寺院管理规范有序,治理体系进一步健全;提升社会治理水平,建设平安青海,使社会更加和谐稳定,民族团结进步事业走在全国民族地区前列,为与全国同步实现全面小康提供坚实保障。

  问:《建议》提出的六个新的目标要求之间有着怎样的关联?

  答:在实现“一个同步”、奋力建设“三区”、打造“一个高地”的发展总体要求下,努力实现生态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经济保持中高速增长、人民生活水平和质量明显提升、公民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显著提高、社会治理水平进一步提升、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六方面的目标要求,反映了省委强烈的使命意识和问题意识,构成了“十三五”期间青海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核心指标。这六个方面的目标,既首次提出了提升社会治理水平的要求,又突出了生态立省的目标,着力打造绿色发展新优势,强调了绿色发展这个治省之要;既着眼全国同步全面小康,提出符合青海实际的发展速度方面的要求,又顺应转型发展大势,向创新驱动迈出实质性步伐;既延续了“十二五”时期的发展成绩和有效做法,又提出了新时期的新要求和新思路;既有发展目标,也有在生态文明制度、医疗卫生体制和司法体制改革方面的具体深化改革目标。

  六个目标要求是“一三一”总体要求的全面反映,互为支撑,是一套统筹兼顾、重点突出、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目标体系。

  问:制定“十三五”规划,各行业该如何把握六个新的目标?

  答: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是行动的方向和指针,是努力的依据。六个新的目标清晰、明确,充分考虑了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趋势和要求,结合国情省情,在“一三一”总体要求下,实现天蓝、地绿、水净的美好家园,实现国内生产总值和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2011年翻一番,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达到全国平均水平,民族团结进步事业走在全国民族地区前列,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初步形成,既切中了发展的主题,又体现了人民群众的期盼。

  这些新的目标要求,充分体现了“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五大发展”理念的精神要义,全面涵盖了经济建设、生态文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的各个方面,丰富发展了近年来省委做出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必须贯穿“十三五”发展的始终。

  清晰可行的目标要求,也为青海发展提供了强大的动力。未来五年,全省必须坚持省委提出的“六个更加注重”原则,通过“三基建设”发挥“关键少数”的作用,求真务实,牢牢掌握做好工作的主动权,才能推动各项目标的贯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