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西宁市开展2016年“六•五”世界环境日

03.06.2016  15:08

宁环发〔2016〕126号

市直相关单位、部门,各区县委宣传部,各区县环保局:

现将《西宁市开展2016年“六?五”世界环境日宣传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1、2016年“六?五”世界环境日环保宣传标语

2、参加集中宣传的市直相关单位、部门名单及责任分工

 

中共西宁市委宣传部                      西宁市环境保护局

 

2016年5月20日


 

西宁市2016年“六·五”世界环境日宣传工作方案

2016年6月5日是第45个世界环境日,为做好今年“六·五”世界环境日宣传工作,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提出建设生态文明的新要求,宣传普及生态文明理念、绿色低碳知识,引导全社会增强节约意识、环保意识、生态意识,结合我市“创模”和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宣传工作要求,我市将于2016年6月5日世界环境日期间集中开展环保宣传工作,同时将从5月中旬至12月底开展系列宣传活动,为保障宣传工作顺利实施,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宣传主题

2016年环保部环境日主题为“改善环境质量推动绿色发展”,旨在动员引导社会各界着力践行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和绿色发展理念,从身边小事做起,共同履行环保责任,呵护环境质量,共建美丽家园。我省的环境日主题为“保护好中华水塔,确保一江清水向东流”,拟定这一主题的意义是,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青海代表团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保护好三江之源,保护好青海水生态环境,让中华水塔坚固而丰沛。

二、宣传内容

生态文明建设关系人民生活,关乎民族未来。为提升全社会生态文明意识,营造全社会共同支持、参与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的良好氛围,紧紧围绕2016年中国主题和青海主题,结合我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和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的要求,以抓环保行风、树环保形象为着力点,重点宣传大气污染防治、污染减排、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等环保重点工作,传播绿色消费理念、弘扬环保绿色文化,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环境形势、污染整治等宣传,加强低碳生活知识的宣传,引导社会公众实施绿色低碳消费,使节水、节电、节能、节材、降低生活污染物排放成为广大群众的自觉行为,在全社会营造人人参与环境保护,携手共建生态绿色家园的良好氛围。

三、活动安排

(一)媒体宣传活动

积极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全市各类媒体从5月中旬开始至6月底进行集中宣传,紧紧围绕环境日国家主题和我省宣传主题,结合西宁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开展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的内容及成效进行大力宣传。积极向省、市级各类媒体推荐报送新闻线索。

1、“六?五”世界环境日期间,在《西宁晚报》刊登专版对我市环境保护及创模工作进行专题宣传报道,同时在各类报刊、杂志等平面媒体积极报道西宁市开展环境保护工作的相关工作进展、成效等。(责任单位:市环保局、西宁晚报社)

2、市广播电视台围绕环境日主题开展系列报道活动,市电视台《绿色家园》栏目制作一期专题节目,着重拍摄播出环保部门近年来在创模、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等方面采取的措施及取得的成效。(责任单位:西宁市广播电视台)

3、积极联系省电视台,围绕环境日主,对创模、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等方面的治理监管工作及取得的成效进行相关报道。(责任单位:市环保局)

4、“六?五”世界环境日期间,全市各区县按照网格化区域,广泛利用商场、酒店、门店等的LED屏进行宣传,要紧紧围绕今年主题,结合我市开展的大气污染综合治理行动、“创模”等工作进行宣传,要充分利用辖区LED屏播放环保宣传标语及环保公益广告片。同时联系辖区电信、移动、联通等通信运营商,通过手机短信积极进行宣传。(责任单位:各县、区环保局)

5、进一步加强网络宣传力度,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及时更新环保网站内容,积极联系新华网、青海新闻网、市政府门户网站等进行网络媒体宣传报道。(责任单位:市环保局)

6、积极利用公交车内车载电视和出租车LED屏进行宣传,宣传环境保护与经济增长的关系,宣传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倡导绿色经济和绿色生活方式,全方位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循环播放环保公益广告片和环保宣传标语。(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市文广局)

7、通过有社会影响力的微信、微博公众平台进行宣传,从5月下旬起,开展以环保日为主题的系列宣传活动。(责任单位:市环保局、西宁晚报、市广播电视台、四区环保局、青海省自行车协会、大青海网)

(二)社会宣传活动

紧紧围绕“改善环境质量 推动绿色发展”、“保护好中华水塔,确保一江清水向东流”两大主题,组织开展一系列丰富多彩的环保宣传活动,引导社会公众实施绿色低碳消费,使节水、节电、节能、节材、降低生活污染物排放成为广大群众的自觉行为,努力提高市民环境意识,营造人人关心环保、支持环保、参与环保的浓厚氛围,努力改善全民生活环境质量。

1、“六?五”期间集中宣传活动

(1)积极营造舆论氛围。从5月下旬开始,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各类媒体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在商场、酒店、门店等的LED屏,手机短信,公交车内车载电视等平台播发今年“改善环境质量 推动绿色发展”的世界环境日主题、环保公益广告片及环保宣传标语等。

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市创模成员单位、市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成员单位、通信业运营商、各区县委宣传部、各区县环保局

(2)组织召开“西宁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培训会。根据2015年11月27日颁布的《西宁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组织开展相关单位《条例》解读培训会。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责任单位:市政府法制办、市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成员单位

举办时间:2015年5月底

(3)举办“公众开放日”活动。组织我市环保志愿者、中小学生、社区居民和各界人士走进大气自动监测点位现场,通过专业人员讲解、展示、互动等方式,让公众直观了解环保监测数据的报出,引导公众理性、成熟地了解环境保护工作。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四区环保局

举办时间:2016年6月17日

(4)开展“高中考护考行动”高考期间,对噪音污染治理进行监督、治理、宣传活动。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

开展时间:2016年5月20日至6月上旬

(5)组织协办高原水环境保护与治理研讨会青海博士论坛。

牵头单位:省环保厅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

举办时间:2016年6月5日

(6)四区环保局“六·五”期间宣传活动:

A、“低碳环保创意设计大赛”等相关系列活动

承办单位:城中区环保局

B、“开办市民环保学校”等相关系列活动

承办单位:城北区环保局

C、开展“小手拉大手,共享绿色生活”系列活动

承办单位:城西区环保局

D、“清洁家园,百人环保志愿服务活动”系列活动

承办单位:城东区环保局

(7)三县“六?五”宣传活动。大通、湟中、湟源县组织本辖区内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在本辖区内的广场、游园、社区等人群聚集的场所进行主题宣传活动,要求有“六五”宣传活动方案,有总结,有图片、文字资料等。

负责单位:各县委宣传部、环境保护局

(8)动员全社会参与宣传。“六?五”世界环境日期间,在全市重点排污企业、绿色学校、绿色社区门前悬挂纪念“六五”世界环境日宣传条幅或设立环保宣传栏,于6月4日前挂出。要求相关单位报送悬挂条幅场景照片及宣传资料。

承办单位:各区县环保局、市教育局

2、“六?五”广场主题宣传活动

6月5日上午9:30,由省环保厅、西宁市环保局在西宁市中心广场共同举办省垣2016年六·五环境日主题宣传活动。按照重点突出、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群众参与、互动性强等总体要求进行布展。活动现场邀请主办单位领导观摩指导,不再安排主旨讲话等仪式。通过设置户外LED屏,播放宣传片渲染活动氛围。

广场活动区域设计:

(1)视频宣传区域:设置户外LED屏循环播放湟水河治理的专题片、三江源宣传片、全省水环境保护及西宁市环保工作专题片等相关视频及图片资料。

负责单位:省环保厅、市环保局

(2)市直相关单位宣传区域:

A、市创模成员单位、市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宣传区域(参加集中宣传的市直相关部门、单位名单及责任分工详见附件2)

责任单位:市创模办、市大气办

B、开展宣传煤烟尘污染宣活动:联系市经委等相关部门,制作煤烟尘污染治理工作展板2块,活动现场负责向市民讲解煤烟尘污染治理工作。

负责单位:市环保局总量监测处

C、开展宣传扬尘污染治理活动:联系市城管局、市建委、市房产局,制作扬尘污染治理工作展板2块,活动现场负责向市民讲解扬尘污染治理工作。

负责单位:市大气办

D、开展宣传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活动:联系市公安局、交通局、商务局,制作机动车污染治理工作展板2块,活动现场负责向市民讲解机动车污染治理工作。同时利用公安局宣传车进行黄标车辆淘汰工作宣传。

负责单位:市机动车尾气防治中心

(2)四区环保局宣传区域。结合各自实际制定相应宣传方案,宣传内容要紧扣今年世界环境日主题,突出各自特色开展相应广场宣传活动。

负责单位:四区环保局

(3)湟水河流域(西宁段)水污染防治宣传区域。为配合我省“保护好中华水塔,确保一江清水向东流”宣传主题,开展水污染宣传活动:联系市湟投公司、市水利局,制作湟水河水污染整治、水源地保护、《水十条》等展板4块;联系我市所辖污水处理厂安排讲解员现场对污水处理厂模型、分布图、效果图布备展板2—4块,进出水样展示,活动现场负责向市民宣传水污染治理工作。

负责单位:市环保局污防处

(4)工业企业宣传区域。开展宣传防治工业污染活动,联系各工业园区、企业,制作工业企业污染治理工作展板2——4块,活动现场负责向市民讲解工业企业污染治理工作。联系4家国控和省控重点企业,备横幅、备展板、备宣传资料积极参与六五环境日宣传活动。

负责单位:市环境监察支队、市环保局甘河分局、市环保局东川分局

(5)市环保局宣传区域:

A:展板展示宣传:制作40张展板,对西宁市环保工作的方方面面进行展板展示。

负责单位:市环境宣教中心

B:演示环境监测、尾气监测、污染治理的仪器设备实物及模型。

责任单位:市环境监测站、市机动车尾气防治中心

C:设立环保法律知识咨询台。设立环保法律知识咨询台,向市民解答和普及关于环保法律法规及其它环保方面的知识和小常识。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法规处

D:12369举报平台现场受理。备12369热线标识、举报箱、记录本等相关资料。

负责人:市应急管理中心

E:“保护好中华水塔,确保一江清水向东流”书法绘画百米长卷。

责任单位:市环境宣教中心

四、相关要求

(一)各有关单位要切实提高认识,加强活动的组织领导,结合单位实际,通过电子显示屏、宣传栏、展板、橱窗等舆论阵地积极开展宣传,认真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张贴挂图宣传后,要跟踪将张贴挂图宣传期,宣传期结束后及时清理,避免造成城市“牛皮癣”。

(二)广场集中宣传活动中,各单位要自觉遵守活动统一安排,做好活动中的环境卫生及保护工作,积极为广大市民树立良好榜样。

(三)活动期间,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地区和不如期参加活动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

(四)区(县)环保局要紧密围绕今年世界环境日宣传主题,制定宣传方案,抓好宣传活动落实的督促检查,加强联系沟通,相互交流经验,确保活动实效。“六?五”环保宣传活动结束后,要及时对宣传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并于6月8日前将图片、书面总结材料及电子版报送至市环保局宣传教育中心,市委宣传部、市环保局将对各区(县)及单位开展活动的情况进行通报。

联系人:袁  媛    王永君

邮箱: [email protected]

联系电话:0971-6330336

附件1

2016年“六·五”世界环境日环保宣传标语


 

1.2016年“六·五”世界环境日中国主题:改善环境质量 推动绿色发展

2.让天空永远湛蓝    让绿荫拥护家园

3.环境友好型社会离不开您的关注与支持

4.环境与生命共存    环保与健康同在

5.城市,让生活更美好;创模,让西宁更靓丽

6.倡导绿色文明    建设生态西宁

7.为当代创造碧水蓝天    给子孙留下发展空间

8.人类与自然和谐共存    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

9.弘扬绿色文明  倡导绿色消费

10.减少污染排放    建设绿色西宁

11.实施总量控制    落实污染减排

12.推行清洁生产    发展循环经济

13.积极参与污染物减排    努力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

14.让夏都天更蓝、水更清、地更绿、居更佳

15.创建环保模范城市 保护蓝天碧水绿地

16.重视生态利在千秋  保护环境造福后代

17.创建环保模范城市,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

18.西宁创模人人参与  和谐环境家家受益

19.环保言于心 创模践于行

20.创建环保模范城,和谐发展新西宁

21.共创环保模范城市 同享青山绿水家园

22.倡导生态文明新理念 争创环境保护模范城

23.创建环境保护模范市 争当生态文明好市民

24.环境与人类处处相关 创模与西宁发展相连

25.善待地球,保护资源环境,就是保护我们自己

26.保护和合理利用资源,走可持续发展道路

27.让环保扎根现在    用绿色昭示未来

28.企业求发展 环保须先行

29.人人关心环境质量 人人参与环境保护

30.大力开展节能减排,实现效益和环境双赢

31.强力推进污染减排工作,创建环境友好型社会

32.节能减排全民行动 防治环境污染

33.保护伊春碧水青山 创建环境友好社会

34.开展全民环境教育 提高全民环境意识

35.减少排污 绿色生活 净化地球

36.节能减排 严拘小节 共同携手

37.乘做公共交通工具 绿色出行我看行

38.实行绿色消费 不要消费绿色

39.用我们的双手为地球撑起一个保护伞

40.建设生态文明 构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友好型社会

41.人人参与,创建绿色家园

42.节能 有限资源无限循环

43.低碳让生活更时尚 节约让生活更美丽

44.树立节水意识 反对浪费水源

45.企业求发展 环保须先行


 

 


 


 


 


 


 


 


 


 


 


 


 

附件2:


 

6月5日参加集中宣传的市直相关部门、单位名单

及责任分工

序号

单位名称

责任分工

1

市委宣传部

组织各类媒体开展宣传报道工作

2

市环保局

制作展板40块、发放宣传材料若干

3

市城管局

制作道路扬尘治理展板2块

4

市经委

制作堆煤场所整治展板2块

5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制作煤炭质量检测工作展板1块

6

市教育局

组织市内中小学、幼儿园以环境教育和“6·5”世界环境日主题为内容制作展板,集中展出。

7

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制作施工工地扬尘治理工作展板2块

8

市交通局

制作展板2块

9

市公安局

进行黄标车淘汰工作宣传,展板2块

10

市林业局

进行生态绿化工作宣传,展板2块

11

市农牧局

进行秸秆禁烧工作宣传,展板1块

12

市气象局

设立咨询台介绍西宁市气候状况,展板2块

13

市工商局

制作宣传展板1块

14

市水利局

制作宣传展板2-4块

15

市湟投公司

制作展板2-4块,污水处理厂进出水样品

16

市科技局

开展环保科普宣传

17

市民政局

制作宣传展板1块

18

市安监局

制作宣传展板1块

19

市卫生局

制作宣传展板1块

20

市人民中级法院

进行《环保法》宣传工作,制作宣传展板2块

21

共青团西宁市委

组织环保志愿者开展环保公益活动

22

市文明办

制作文明城市结合环保主题展板2块

23

市旅游局

制作旅游标准化结合环保主题展板2块

21

市公交公司

利用公交车载电视开展环保宣传

22

市文化广播电视局

开展广播、电视专栏及新闻报道

23

西宁晚报

报刊专版及新闻报道

注:请6月5日早9:00前进入会场布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