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总工会“六五”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成效显著
在“六五”普法期间,省总工会党组加强领导、精心实施,改革创新、求真务实,突出特色、主动作为,在贯彻中央省委精神、深化宣传教育、推进工会工作法治化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 一是认真履职尽责,有序推进普法工作。 省总在抓好机关自身“六五”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的同时,加强对全省工会组织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制定下发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明确目标任务,提出工作要求。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积极推动健全职工利益协调机制、诉求表达机制、矛盾调处机制和权益保障机制,加强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建设,参与劳动仲裁工作。 二是参与源头立法,营造普法氛围。 通过举办各类培训、宣传、考试等活动,积极宣传落实《青海省实施<工会法>办法》、《青海省企业民主管理条例》、《青海省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和《青海省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办法》,适时督促检查指导实施情况,为工会工作夯实了法律基础,提供了维权手段。 三是丰富活动载体,增强普法效果。 结合开展“下接办”、“四双行动”、“四送四进”、入企服务等活动,深入基层蹲点挂职调研,投入大量人力、物力、财力,广泛宣传法律法规,解决企业和基层工会实际困难,教育引导广大职工群众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通过努力,工会工作法治化水平不断提高。 一是推动了依法建会。 坚持以党建带工建为要求,以“六有工会”为目标,突出“三个重点”,实行“五个依托”,加强基层工会建设,全省企业法人建会率达到96%,非公企业建会率达到72%,职工入会率达到97%,位居全国前列。 二是推动了依法管会。 建立党组会、主席办公会研究议题上会前和省总重要文件出台前进行合法性审查等机制。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作风建设和效能建设,从运行机制的规范上做到各项工作于法有据、依法合规。 三是推动了依法履职 。依法建立健全职代会、厂务公开等工作制度,已建会非公企业职代会、厂务公开建制率达到86%。推动完善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制度等工作任务深入推进,成效明显。 四是推动了依法维权。 加强源头参与,建立职工基本权益保障情况联系监测点,开展调查研究,积极向党委政府提出意见建议。重视网络舆情工作,成立职工网络舆情监测领导小组,密切监测、正确处理、及时反馈。(机关党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