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地税局六项新举措有效推进国际税收管理工作
(一)树立“四种意识”,科学把握和应对当前的国际税收工作。要求全系统各级国际税收管理部门,充分认识当前经济全球化的新形势,以及我国构建开放型经济体制的新要求,“树立大国税务理念,用国际化视野谋划税收工作”,即:要有发展的眼光,重新规划和审视地税部门的国际税收工作;要有担当的情怀,坚决维护国家税收权益;要有创新的思维,有效促进国际税收工作的持续推进;要有科学的手段,不断提升国际税收管理效能和服务水平。
(二)制定“五项制度”,加强对国际税收工作的统筹规划。年内,青岛地税局将制定下发《关于加强国际税收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加强非居民个人税收管理与服务的意见》《加强“走出去”个人税收管理与服务的意见》《个人跨境税源风险指引》《常设机构和固定基地参考性认定指引》等一系列制度和文件,明确今后一段时期青岛地税局国际税收工作的主要原则、思路、目标以及主要任务,促进国际税收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
(三)推出“三项举措”,提升国际税收管理层级。按照总局工作要点中提出的“上收管理层级”的要求,结合青岛地税实际,具体提出了三项措施:一是建立国际税收管理团队,集中优势力量,对全市重大跨境税源和反避税案源,进行集中应对和调查会审,做到精准发力。二是建立“国际税收重大税源报告制度”,在不改变税款入库级次的前提下,基层局对涉税政策较为复杂、预计涉税金额较大(100万元以上)的税源,报告市局,由市局进行综合研判或由派出国际税收管理团队进行集中应对。三是基层局建立国际税收涉税事项传递制度,基层局的风险应对或管理部门在发现跨境涉税事项时,应向国际税收管理部门传递,由国际税收管理部门主导,进行研判和组织应对。
(四)围绕“三个税种”,抓好税源挖掘工作。针对2016年严峻的经济税收形势,明确提出向税源挖掘要收入,向国际税收管理要收入。一是要做好非居民营业税税源的挖掘工作。及时下发人民银行的对外支付信息,进行逐条核查,确保营业税应收尽收。二是做好非居民税源和反避税案源挖掘工作,要求各单位集中优势力量,做好反避税及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工作,特别是重点税源管理部门,需充分利用对居民企业的税收管理成果,在动态管理中发现和挖掘国际税收税源。三是做好外籍个人所得税税源的挖掘工作。要求各基层局要对外籍人员境外支付的保险费、常设机构下外籍人员所得、以及外籍人员境内所得境外支付部分,进行重点清查,促进税收增收。
(五)明确“两个方向”,建立和完善个人跨境税源管理体系。个人跨境税源将是地税部门国际税收管理的主攻方向之一,对此,青岛地税局开始着手建立和完善个人跨境税源管理体系,夯实工作基础。一方面,要进一步明确管理对象,实现科学的分类管理。个人跨境税源,主要包括非居民个人和“走出去”个人。其中,非居民个人的管理,包括独立个人劳务和非独立个人劳务所得的管理、来源于境内的消极所得源泉扣缴管理,等等。“走出去”个人的管理,包括境外参股股东所得的管理;外派人员所得的管理;外出独立个人劳务所得的管理,等等。另一方面,推行个人跨境税源的风险管理。年内将制定下发《个人跨境税源风险管理工作指引》,指导全系统,加强数据采集,建立风险特征库,筛选风险疑点,进行科学应对,防止税款流失。
(六)以“双赢”为目标,进一步深化国地税合作。根据中央国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以及总局国地税合作规范工作要求,2016年,青岛地税局将与市国税一起,联合下发国际税收合作一系列文件,搭建起合作框架,梳理出合作内容,包括对外付汇管理、常设机构认定、所得税源泉扣缴、情报交流、“走出去”企业服务与管理等方面的合作,体现出合作共赢的良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