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自来水异味事件直接原因为上游企业违规开闸泄水排沙

07.07.2015  10:13

环境保护部今日通报,经调查,2015年3月4日发生的兰州市自来水异味事件,是一起因企业违规开闸泄水排沙导致的环境污染责任事件,肇事企业系青海省民和县金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经兰州市环保部门评估,事件产生应急处置费用94.922万元,未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未对生态环境造成长期影响。

经查,此次事件的直接原因是青海民和湟水河金星水电公司开闸泄水排沙,部分底泥及沉积物随排水流入湟水河下游并进入黄河。间接原因一是金星水电公司选址和设计存在缺陷,不利于发电和正常排沙;二是兰州市红古区有关部门通报和报告不及时;三是青海省民和县水利、环保部门日常监管职责落实不到位;四是甘肃、青海两地缺乏有效的跨界建设项目联合监管措施;五是湟水河流域水质在枯水期超过功能区划标准。

据了解,肇事企业被处以10万元罚款,企业法人因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执行公务被处行政拘留10日。因日常履职不到位,兰州市红古区政府、水务局、环保局、住建局,青海省民和县水利局、环保局等8人分别被处以党纪政纪处分。(记者 孙秀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