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出台西部首个关于促进全民阅读省级法规性决定
央广网成都4月14日消息(记者韩民权)记者从四川省政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四川今起正式实施《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全民阅读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该《决定》是西部首个关于促进全民阅读的省级法规性决定。
据了解,《决定》共有六个部分,从加快文化强省建设、全民阅读中政府履行的职责、完善公共阅读服务体系建设、打造阅读品牌、关注特殊群体阅读等多个方面作出了具体规定,以法规性决定的形式将促进全民阅读纳入法制化轨道。
其中,《决定》设定和规范了政府推动公共阅读服务的责任和义务,要求政府进一步完善促进全民阅读保障体系,包括制度保障、经济保障和组织保障,并把每年4月23日设定为“书香天府·全民阅读”活动日,要求各级人民政府在活动日当天要举办相关活动,将其打造成国内一流的阅读品牌,成为四川省重要的文化名片。
《决定》要求推进以公共图书馆为核心的各类阅读服务场所建设,有效整合各类阅读资源,进一步建设完善公共图书馆、学校图书馆、农家书屋、社区书屋、职工书屋等阅读服务场所;明确要加强数字阅读平台建设,推动“数字图书、报刊进家庭”,推广自助借阅机、智能图书馆、公共阅报栏(屏)等阅读信息化设施设备,满足多元化阅读需求。
《决定》还规定了各级人民政府要大力推进公共阅读服务均衡发展,公共阅读资源配置重点向贫困地区、民族地区、革命老区倾斜,要着力解决农村留守儿童、家庭经济困难儿童、福利院儿童、外来务工人员流动人口随居子女等未成年人在阅读方面存在的特殊困难,同时关注老年人、残障人士等群体阅读的基本需求。
四川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钟剑麟表示,制定《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全民阅读的决定》,大力倡导和促进全民阅读,将更好地满足公民日益增长的阅读需求,对保障公民阅读权利,提高公民思想道德修养和科学文化素质,推动四川社会文明整体进步,增强四川文化软实力和竞争力具有重要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