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中共青海省委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实施意见》的解读

09.07.2018  19:55

  【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是中央做出的重大战略部署】2016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突出强调了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高供给质量的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在讲话中明确要求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对此进行了部署。2017年9月5日,党中央、国务院以中发〔2017〕24号文件出台《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这是指导我国质量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具有里程碑意义。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科学研判当前我国经济发展形势、准确把握经济发展规律和质量发展规律的基础上,做出的重大战略部署,蕴含着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是坚定不移走强国路、加快实现中国梦的一个战略举措】中国是一个大国,正在走向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中央提出“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加快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围绕这个奋斗目标,许多领域提出强国目标和战略,要加快建设制造强国、科技强国、文化强国等等。而衡量强国目标,最直接、最主要的标准,无疑都是质量。因此,中央明确强调,要“把推动发展的立足点转到提高质量和效益上来”,“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要推进中国制造向中国创造转变,中国速度向中国质量转变,制造业大国向制造业强国转变”。党中央、国务院《指导意见》进一步提出“将质量强国战略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质量强则国家强,质量兴则民族兴。大力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就是以质取胜、强国圆梦的重大行动。

  【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是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经济迈向中高端的一个战略举措】经过几代人几十年的奋斗,我国已形成门类齐全的产业产品体系,其中220多种工业品产量居世界第一,中国制造行销全球。但也要看到,我们许多产业产品是拼规模、拼速度拼出来的,处于价值链中低端。中央一直在强力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从规模速度型转向质量效率型,进而推动中国经济从中低端迈向中高端。实践证明,转型发展必须从质量着眼、从质量入手。要去低端产能,就要有基本的质量标准作为门槛;要迈向中高端,就要有较高的质量标准去引领。所以,提升质量是转型升级发展的一个重要突破口和抓手。这个突破口盯住了,就能冲出中低端;这个抓手抓住了,就能跃上中高端。

  【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是改善供给结构、满足人民群众消费需求的一个战略举措】在解决了温饱问题、告别了短缺经济之后,人民群众对衣食住行的追求明显提高,质量需求也明显提高。相比之下,质量供给的短板也日益凸显。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的,我国不是需求不足,或没有需求,而是需求变了,供给的产品却没有变,质量、服务跟不上。有效供给能力不足带来大量“需求外溢”,消费能力严重外流。解决这个问题,就要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所以,《指导意见》开宗明义地指出,提高供给质量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主攻方向,全面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是提升供给体系的中心任务。这也是总书记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着重阐述和强调的。我们就是要通过提升质量来改善供给,着力打造“中国制造”物美价廉的金字招牌,不仅满足国内消费需求,而且也能得到更多国外消费者的青睐,更深更广地融入全球供给体系,从而实现更高质量的供需平衡。因此,开展质量提升行动体现真正对国家对人民负责,是利国利民之举。

  【《实施意见》是我省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行动指南】中央发出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号令,我省积极行动起来。6月7日,中共青海省委、青海省人民政府,以青发〔2018〕12号文件出台《中共青海省委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实施意见》(简称《实施意见》),7月9日,省委、省政府召开青海省质量发展大会,对全省开展质量提升行动进行动员,作出部署,在全省范围内全面贯彻落实中央重大战略要求,持续推动全省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提高供给体系质量。《实施意见》把中央的号令、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具体化、系统化,分为总体要求、重点提升领域、主要提升措施、保障措施4个部分19条,既贯彻落实中央《指导意见》精神,又结合青海省情实际,把省委十三次党代会精神贯穿始终;既围绕我省“十三五规划”和全省产业结构总体布局,突出我省特色,又符合我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具体部署;既明确提出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又完善保障机制,相继明确了我省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提升什么、怎么提升、怎么保障提升的问题,向全省做出了最集中、最有力的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总动员。

  【《实施意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把握中央《指导意见》的有关要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突出战略导向,注重因地制宜,强化创新求实。一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深刻把握十九大报告指出的“我国经济已经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着力解决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大力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这些新时代背景下的质量发展新要求。二是坚持党对质量工作领导,强化政治意识,建立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合、企业主责、社会参与的质量工作格局,强化市、县政府质量监管职责,构建统一权威的质量工作体制机制,产生带动全社会共同参与质量提升行动的巨大力量。三是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目标,把提高供给体系质量作为主攻方向,体现系统全面,把全面提高产品、工程、服务、环境质量作为质量提升中心任务,把实施质量强省战略作为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重要体现,作为推进我省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的重大举措。

  【《实施意见》紧密结合省十三次党代会精神,明确了全省质量提升行动任务】《实施意见》立足我省实际,紧密围绕实现“一个同步,四个更加”的奋斗目标,按照省十三次党代会的安排部署,大力实施“五四战略”。一是针对我省质量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突出地域特点、产业特色和优势,瞄准产品、工程、服务和环境四大质量,研究确定了我省的质量提升行动工作任务,细化成高原生态绿色产品、优势产业、生态环境、高原工程、高品质服务业、高原旅游和特色品牌七个重点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领域。二是突出了我省生态文明建设要求,除了中央《指导意见》提出的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我省《实施意见》还增加了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的任务。三是突出了优化产业结构的要求,明确了在传统优势产业、战略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提升质量的任务以及扩大高原旅游产品供给的要求。四是突出了发展现代农牧业的要求,明确了要增加中高端高原生态绿色、有机农产品供给、推进农牧业生产标准化等任务。五是突出了保障和改善民生要求,提出了促进消费品提质升级、提升工程质量以及培育壮大青海特色品牌等任务。这些领域的质量提升了,我省的质量总体水平也就会有大的提升。

  【《实施意见》明确了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具体方法路径】在《实施意见》中,提出了提升质量的五个举措,包括推进全面质量管理、实施质量攻关工程、加强全面质量监管、夯实质量技术基础和推动质量全民共治,明确回答了怎么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问题。一是明确加强全面质量管理,关键要发挥企业的主体作用,积极采用先进的质量管理理念和现代企业管理方式,强化全员全过程的质量管理。二是要求围绕高原特色产业开展质量状况调查,组织质量比对和会商会诊,找准比较优势、行业通病和质量短板,研究制定质量问题解决方案,实施质量攻关工程,并推动企业积极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三是强调实行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加强全面质量监管,通过全面深化工业产品生产许可、“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等重点领域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快质量法治建设,开展质量问题产品专项整治和区域集中整治,健全质量违法行为记录及公布制度等措施,使监管对象更加全面,监管手段更加有力,监管机制更加高效。四是夯实质量技术基础设施,要求加快构建高水平的计量、标准、认证认可、检验检测质量技术基础体系,为质量提升奠定坚实基础。要加大省级社会公用计量标准装置更新改造力度,加快建立特色产业、环境保护等质量检测社会公用计量标准,推动计量在工业产品设计、研制、试验、生产、使用等全寿命周期中的应用,不断提升产品品质。要结合我省实际,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积极构建有青海特色的标准体系,并加快标准提档升级,用高标准引领高质量。要建立统一的检验检测公共服务平台,同时加大我省国家级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重点实验室和特色产品省级授权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建设力度,并积极推行在企业中建立国家和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技术中心,为提升产品质量提供技术保障。五是提出构建市场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政府监管的质量共治格局。落实地方政府领导责任,落实企业质量主体责任;形成部门监管合力,发挥好行业协会监督自律作用,发挥好消费者等社会力量的作用,积极推动形成以法治为基础的社会多元治理格局。

  【《实施意见》确定了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保障措施】《实施意见》起草过程中,基于实际,注重解决实际问题,明确提出五项保障措施。一要强化党对质量工作的领导。质量工作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和保障,涉及面广、系统性强。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对质量更加重视,特别是站在我国社会发展的历史方位,立足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不断变化的特点,提出了推动质量发展的一系列决策部署。提出加强党对质量工作的领导,凝聚了新的历史条件下党领导质量工作的认识和实践新成果。我省各级党委、政府要将质量工作摆到重要议事日程,将质量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增强质量工作的统一性和权威性,加强质量管理和队伍能力建设,严格落实质量工作责任制。二要强化质量工作考核。近几年实施的省级、市(州)级政府质量工作考核,极大强化了地方政府的质量意识,凝聚了社会各界的质量共识,有效提升了当地的质量总体水平。但从考核情况看,我省各地对质量工作的认识和重视程度不均衡,政府推进质量发展的有效作用有待进一步加强。为此,要进一步完善质量分级考核机制,将质量安全和质量发展纳入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绩效考核评价内容,作为党委、政府领导班子和有关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三要强化财政金融扶持力度。实施政府质量奖励、完善配套激励措施,各级财政根据质量提升工作实际需求,给予经费保障;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投向质量攻关、质量创新、质量治理、质量基础设施建设,是推动质量发展的必要措施。我省应积极构建优质优价的政府采购机制,鼓励银行、企业和社会资本对标准升级、质量提升、专利研发等提供便利的金融服务和资金支持。四要强化质量人才教育培养体系。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综合国力竞争归根到底是人才竞争”。人才是实现民族振兴、赢得国际竞争主动的战略资源,是决定质量事业发展的基础。我省要想实现质量工作的发展和进步,就要大力实施质量人才培养战略,将质量教育纳入全民教育体系,从娃娃抓起,集聚各方力量,构建多层次全方位的质量人才教育培养体系,努力提高劳动者的质量素养以及专业技能,从而培养出一批专业技能和质量技能高度融合、“专业+质量”综合素质较强的专门人才和拔尖人才。五要强化营造质量发展良好氛围。质量是兴国之道、富国之本、强国之策。近年来,党和国家领导人多次强调,要把推动发展的立足点转到以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上来,动员全社会增强质量意识,积极参与质量强国建设事业,提升我国质量总体水平,促进经济发展提质增效升级,努力营造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注质量的良好社会氛围。我们要多措并举,让“质量第一、质量强国”成为各级党委和政府的根本理念,成为领导干部的工作责任,成为全民共识,成为全社会的价值追求和时代精神;让质量文化成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的重要内容;让讲好质量故事,推介质量品牌,唱响质量发展主旋律成为社会各界的自觉行动。

  【《实施意见》明确了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职责分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贵在行动,重在落实。全省各级政府、各部门要紧紧围绕《实施意见》的安排部署,积极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大力推动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为确保任务落在实处,《实施意见》中明确了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每一项任务的牵头单位和责任部门,明确任务,压实责任。只有政府、企业、社会组织都行动起来,把质量提升行动落到实处,广大群众才能有质量提升的获得感,建设“品质青海”的美好蓝图才能够成为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