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发改委农发中心完成《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中期评估
为切实提高我省制定出台的政策性文件和政府重大决策的执行力及政策效果,省政府建立了对以省委省政府、省政府及两办名义印发的政策性文件和重大事项指导性文件定期评估机制。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工作安排,结合乡村振兴战略要求,委农村牧区经济处委托我中心对《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的目标、任务、保障措施的落实情况、实施成效、存在问题等进行第三方中期评估,提出下一步推进意见实施的措施,形成了评估报告,并通过了相关厅局和专家的评审。此次评估是对我省重大指导意见的实施情况进行跟踪,对促进指导意见有效实施具有重要作用。
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是拓宽农民增收渠道、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的重要举措,是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探索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的必然要求。“十三五”以来,根据《实施意见》的要求,各部门根据职能划分,致力于促进我省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按年度基本完成了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为建设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但在农村产业融合发展过程中,基础薄弱、结构不合理、支撑不够、人才缺乏、投资不足的问题仍然存在,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并非一蹴而就,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从各方面持续推进。在下一步发展中,建议通过以加强政策引导、加大基础投入、调整产业结构、提高人才就地转化能力、加大财政投资、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方式,最终保障《实施意见》的各项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高质量按时完成,推进农村产业融合持续健康发展,为我省全面建成小康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有力支撑。预计至2020年,青海省农牧业现代化进程将明显加快,与二三产业深度融合的现代产业体系基本形成,产业链条完整、功能多样、业态丰富、利益联结紧密、产城融合更加协调,农业竞争力明显提高,农牧民收入持续增加,农村活力显著增强,全省将逐步呈现出农牧业稳、农牧民富、农村美的新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