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出台《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实施意见》
近日,我省出台《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实施意见》,从6个方面提出20条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具体举措,确保到2020年,实现全省各类企业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集体协商制度普遍建立,劳动争议处理制度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险覆盖范围不断扩大,职工休假等制度得到有效落实。全省劳动合同签订率达95%以上,全省已建立工会企业集体合同签订率达90%以上。
《意见》指出,建立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企业和职工参与、法治保障的工作体制,从贯彻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加强企业民主管理制度建设;健全劳动关系矛盾调处机制;营造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良好环境;完善创建和谐劳动关系长效机制6个方面,确保到2020年,实现全省各类企业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集体协商制度普遍建立,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基本健全,劳动争议处理制度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险覆盖范围不断扩大,劳动安全卫生、职工休假等制度得到有效落实,建立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意见》强调,全面推进以签订劳动合同为基础的劳动用工备案制度,到2020年全省劳动合同签订率达95%以上。引导和鼓励生产经营正常的企业与职工就改善劳动条件、职工休息休假和女职工特殊保护等开展集体协商,到2020年,全省已建立工会企业集体合同签订率达90%以上。推动企业建立健全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依法为职工参加社会保险。落实职工带薪年休假规定,保障职工带薪年休假权利。规范特殊工时制度的审批管理,完善加班加点工资计算办法,督促企业依法支付工资报酬。完善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业民主管理制度,推进厂务公开。创新劳动监察管理和执法模式,到2020年“两网化”管理覆盖全省100%的市州和70%以上的县。健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到2020年在已建立工会的企业实现全覆盖。(张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