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文化产业重点项目的通知
各市、州文化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文化部《关于征集文化产业重点项目的通知》(产函[2014]21号)要求,为做好2014年我省重点文化产业项目推荐工作,积极争取国家在政策、人才、技术、资金等方面的支持,现将有关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2014年度文化产业重点项目
各市、州文化局认真按照《关于征集2014年度文化产业重点项目的说明》(附件1)要求,积极组织本地文化企业自行申报。第一批申报截止日期为2014年4月4日。
二、特色文化产业项目、藏羌彝文化产业走廊重点项目
(一)申报程序。 各市、州文化局要高度重视,组织专人开展项目申报工作,认真按照《关于征集特色文化产业重点项目、藏羌彝文化产业走廊重点项目的说明》(附件2)要求,筛选文化产业项目进行申报。
(二)项目内容。 特色文化产业重点项目要筛选具有鲜明区域特点和民族特色的文化产品和服务,形成一定规模的项目。藏羌彝文化产业走廊重点项目按照核心区、辐射区有利于传承保护民族文化、促进文化旅游深度融合发展、扩大就业,对该区域文化产业发展具有重大示范带动作用的特色文化产业项目。
(三)申报要求。 各市、州文化局按照征集说明,认真审核推荐,申报项目数量不限,申报2个以上项目的地区要提出排序意见。申报材料一式六份(包括文本及电子文档)。
(四)申报时间。 请各市、州文化局于2014年4月1日前统一上报至省文化新闻出版厅文化产业处,逾期不予受理。
(五)联系方式:
省文化新闻出版厅文化产业处 尚军邦
电话:0971—8253719
附件:1. 关于征集2014年度文化产业重点项目的说明
2. 关于征集特色文化产业重点项目、藏羌彝文化产业走廊重点项目的说明
2014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