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进一步做好督促检查工作的通知 (宁政办〔2014〕200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局、委、办:
近年来,市政府系统紧扣改革发展稳定的主题,围绕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大决策部署,积极开展督促检查,确保了国家和省、市各项重要工作的顺利实施,对促进政令畅通、提高行政效能发挥了重要作用。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政务督查工作,提高督查工作质量,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督促检查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4〕42号)、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督促检查工作的意见》(青办发〔2014〕4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督促检查工作的通知》(青政办〔2014〕172号)精神,现结合我市实际,就加强我市督促和改进检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加强督促检查工作的重要意义
督促检查工作是政府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政府系统全面落实党和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关键环节,是促进依法行政和提高政府执行力、公信力的有力手段,也是推动作风转变、保证政令畅通的必然要求。市政府历来高度重视督促检查工作,将其作为治宁理政、建设高效政府、服务型政府的重大举措和重要方法。市政府主要领导身体力行,亲自带头,深入基层抓督查,促落实,并多次就进一步加强督促检查工作做出批示,提出要求。为政之要,贵在落实。当前,全市改革发展稳定的任务十分艰巨,督促检查落实任务也更加繁重。各地区、各部门要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党委秘书长会议、全省党委秘书长和全市党委系统办公厅(室)主任会议精神,充分认识新时期做好督查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进一步深化督查工作的科学内涵,拓展督查的广度和深度,以更加坚决态度,更加有力措施,更加务实的作风,积极构建“大督查”工作格局,努力推动政府各项决策部署全面落实。
二、进一步强化措施切实抓好贯彻落实
各区县、各部门要认真学习、悉心领会和深入贯彻三个文件精神,坚持督促检查工作为第一推动力,注重督查过程和结果,进一步创新督查方式,加大督查力度,严肃督查行为,务求督查实效,全面推行“3+1”督查模式(联合督查、现场督查、跟踪督查,及时落实决策提高效能),形成“议而决、决而行、行必果、果必报”和“批必查、查必果、果必报”的督查运行机制,提升政府执行力。要把督查工作贯穿于深化改革、推动发展的全过程,突出重点、强化措施,紧盯不放、抓住成效。要实行“抓落实一把手工程”,各区县、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对推动工作负总责,并确定一位负责同志直接分管督促检查工作,推动工作落实。要进一步健全完善相关工作机制和制度办法,规范工作程序,改进方式方法,不断提高督促检查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三、进一步明确督促检查工作的职责任务
各地区、各部门要围绕市委、市政府重要决策和制定目标任务,列出“任务单”,排出“工期表”,实行“倒计时”,形成“大督查”,将任务细化到人、具体到人,分清责任,强力推进,以“钉钉子”的精神,确保市委、市政府重要决策部署全面落实。
一是要突出督查重点。 紧紧围绕政府重大决策、重大部署,抓住事关全局、影响深远的重大工作事项,把推动省政府和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作为督促检查工作的重点,按时间节点、阶段性目标完成情况实行限期报告制度。
二是要突出督查时效。 进一步增强效能意识,按照“令出督随、狠抓落实”的要求,坚持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对一些重要的领导批示件要积极主动参与查办,不拖拉、不推诿,准确掌握情况并提出工作建议,及时反馈办理结果。对重点督查事项实行“回头看”,切实增强督查实效,提高政府执行力。
三是要注重督查质量。 对市政府确定的“四重”工作,重大改革部署、重要工作目标、重点项目和重要民生要加大督查力度,确保政府重大政策措施落实到位。要坚持求真务实、雷厉风行的督查作风,实事求是、客观真实地反映督查情况,要查实地、报实数、讲实话、报实情,敢于担当责任、勇于直面问题,坚决杜绝虚假现象,保证督查质量和实效。要建立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通报制度,对工作进展缓慢、落实不力的地方和部门,要指出问题,责成报告原因及改进意见。
四、大力加强督促检查工作的队伍建设
督促检查机构在抓落实工作中承担着重要职责。各区县、各部门要根据省、市相关要求抓好督促检查干部队伍的建设工作,充实工作人员,构建督查网络,增强督查合力,形成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抓落实不仅仅是一个工作问题、态度问题,更是一个能力问题、政治问题。要以提高素质、优化结构、改进作风为目标,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加强理论学习和实践锻炼,不断提高督查干部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过硬、纪律严明的高素质督促检查工作队伍,不断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为加强督促检查、推进工作落实提供有力保证。
五、进一步提升落实提效力度
政府决策关键在落实,效能在督查。一分部署,九分落实。要把督查工作放在落实政府决策的大格局来定位,认真研究和积极探索督查方法,积极推进“3+1”督查模式,加快督查节奏,加大督查力度,强化督查措施,落实督查绩效,树立督查权威。督查是手段,落实是核心。抓督查落实,不仅是督查室的事,也是各地区、各部门自己的事;办公厅及督查部门抓落实不是取代其他地区、部门抓落实工作,而是为了形成合力,推动落实。各区县、各部门要加大自行督查力度的同时,积极配合、认真支持上级督查部门督查工作,保证上级政府决策部署及时有效落实。要大力推行“一线工作法”,围绕政府“四重”工作、“六大行动”、为民办实事项目等督查和落实工作。要在现场督查解决问题,联合督查推进进度,跟踪督查突破难点,做到跟得快、贴得紧、抓得实、执行好,确保政府决策及时高效、保质保量落实到位。
西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4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