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关注关心青海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
日前,全国人大省委会《联络动态》全文刊发了《交通运输部赴青海开展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建议办理专题调研报告》。
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期间,我省程苏等代表向大会提出建议,要求进一步健全农村公路养护与管理体制,加大养护资金投入,树立养护是可持续发展理念。今年7月22日至25日,交通运输部就办理相关代表建议,邀请我省人大代表、部分全国政协委员、有关专家组成专题调研组,对我省农村公路养护与管理工作进行了实地调研,在深入了解实际情况,认真听取基层意见,并形成调研报告。调研报告得到了全国人大及交通运输部领导的充分肯定。
调研报告中指出,青海省克服财力紧张实际,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取得了来之不易的成绩,特别是在落实县级政府投入方面,比很多中部地区的省份力度还要大,这主要得益于国家大力发展农村公路的相关政策,得益于各级政府和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高度重视。“对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的行业指导和监管力度大、充分发挥目标责任制和政绩考核督导作用、初步建立了三级养护管理体系”三方面属于“青海特色”。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一是农村公路建设标准不高,先天不足问题突出;二是部分地区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机构不健全,不利于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持续稳定发展;三是养护资金筹措渠道单一,资金投入难以满足基本需求;四是农村公路路政管理仍是薄弱环节,路产路权维护还不到位,此外还存在养护设备缺乏、养护队伍不稳定且专业化程度不高等问题。
调研报告中强调,青海省在深入推进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过程中,探索形成了许多行之有效的做法,具有在全国推广和借鉴的价值,从青海看全国,有以下四点启示:一是加快农村法制建设是建立农村公路养护管理长效机制的基础保障;二是加大养护管理资金投入是保持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持续稳定的基础条件;三是建立地方政府考核机制是落实农村公路养护管理主体责任的重要前提;四点是加强农村公路技术引导是提高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发展水平的重要支撑。同时,对进一步推进全国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提出了五条政策建议:一是将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纳入法治化轨道;二是切实解决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紧缺问题,支持青海省提出的中央设立“藏区农村公路养护专项资金”的建议;三是建立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考核机制;四是追究恶意超限超载行为人的刑事责任;五是积极创建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示范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