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兴龙在全省水利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09.05.2014  06:03

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生态水利为抓手

努力推动我省水利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

—— 在全省水利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陈兴 龙

(2014年1月15日)

 

同志们: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二届五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全国水利厅局长会议和全省农村牧区工作会议部署,回顾总结2013年水利工作,分析形势,明确任务,安排部署2014年水利工作。

下面,我讲四点意见。

              一、2013年水利工作取得重大进展,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去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省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实现良好开局的一年,也是我省水利改革发展取得突出成效的一年。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广大水利干部职工凝心聚力、真抓实干,水利投入取得新突破,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完成和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水利支撑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进一步增强。 

              在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方面。落实水利投资53.3亿元,比上年增长14.8%,其中中央投资25.3亿元,增长39.8%,省级投资18.7亿元,增长5.6%,总量均创历史新高。引大济湟工程调水总干渠全年掘进5.24公里,累计完成15.69公里,占总长的64.92%,扭转了多年停滞不前的局面,北干一期干渠完成总长的95.1%,前73公里已贯通,西干渠建前工程全线开工,调水总干渠初设和北干一期调概已得到国家批复;黄河沿岸拉西瓦、李家峡等四个水库灌溉工程有序推进,蓄集峡、马什格羊水库等重点水源工程建设进展顺利;解决农牧区30万人饮水安全问题,改善灌溉面积32.5万亩;实施病险水库除险加固20座,完工或主体完工的17座;实施中小河流治理项目37项,综合治理河道113.47公里;完成26个县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建设;贵德现代水利示范县建设落实项目40项,完成投资2.54亿元;玉树地震灾后重建3年共完成水利项目120项,完成投资12.57亿元。

              在防汛抗旱方面。严格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针对年内出现的春旱和汛期发生的暴雨山洪灾情,科学防控、有效应对,深入调查研究,一线指导服务,加强信息通报,强化监督检查。争取防汛抗旱专项资金1.98亿元,实施水毁和抗旱应急项目190余项,应用“旱地龙”面积51万亩,为32支抗旱服务队添置了设备;实施了黄河干流龙羊峡-寺沟峡重点河段洪水风险应急项目;及时排除了久治县沙柯河电站、湖东羊场娄拉水库险情;有效应对了乌兰、大通等地强降雨山洪灾害,最大程度保障了安全,降低了灾害损失。

              在水生态文明建设方面。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深入落实,将2015年控制指标分解到各市(州),完成了考核办法的制定,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和“四项制度”体系基本建立;西宁、格尔木市水务一体化管理取得突破,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通过国家验收;出台《贯彻国家农业节水纲要(2012-2020年)的实施意见》,扎实推进农业节水;水资源论证、取水许可管理、入河排污口监管不断强化;国家重要水功能区监测覆盖率和水质达标率目标提前实现,国家重要城市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考核优秀,西宁市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全面启动;完成12条小流域综合治理任务,扎实推进淤地坝、坡耕地综合整治、基本口粮田、预防保护等重点水保工程,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180.3平方公里;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电气化县及小水电代燃料项目稳步推进;德令哈巴音河等3个景区被水利部命名为国家水利风景区,全省国家水利风景区达12个。

              在水利改革创新方面。加快推进职能转变和简政放权,取消水利工程开工报告等5项行政审批项目;着力推进水利投融资体制改革,起草完成《关于社会资本投入水利重大项目建设的若干意见》;深入推进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体制改革,出台了《青海省水利建设市场管理办法》、《青海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年度考核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市场主体行为;继续深化水管体制改革,起草了《深化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意见》,出台了《全面加强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进一步加强农牧民用水户协会建设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扶持50个农民用水合作组织规范化建设,开展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试点;青南三州14个县组建了中心水管站,填补了长期无水利管理机构的空白,121个乡镇服务中心设立了水管岗位,水利管理得到加强。

              在规划前期工作方面。落实前期工作经费2.8亿元,首次为市州县安排周转前期经费1亿多元,开展307项规划及项目前期工作,计划投资规模达310亿元。报国家部委审查审批的重大项目23项,概算投资达330亿元。积极谋划柴达木盆地调水、河湟地区水利综合工程等五个方面、14项重大项目,为我省水利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在提升水利管理能力方面。水法治建设稳步推进,《青海省实施〈抗旱条例〉办法》颁布施行,开展了《青海省实施〈水土保持法〉办法》修订立法调研;加大水资源管理、河湖管理、河道采砂和水土保持设施等专项执法监督检查;全面完成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公开发布普查成果;认真开展质量管理年活动,推进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落实水利安全生产责任制,开展水库蓄水安全专项检查,强化水利安全监督和在建项目稽察,严格执行责任追究,推动问题整改落实;规范水利专项资金管理,加强水利资金资产监管;水文站网建设和水利信息化力度不断加大,水利科技创新的引领支撑作用不断加强;党政军企共建、水利扶贫工作取得明显成效,被评为优秀单位;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圆满完成,被评为提案办理优秀单位;水利信访工作扎实有效。 

              在党的建设和队伍建设方面。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二届五次全会精神,密集系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保持高度一致;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加强组织领导,从严从实抓好每一环节工作,通过落实10项整改措施、开展20项专项整治、制定完善34项制度, 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 为群众、基层办实事15件,赢得了社会和群众的好评, 在省委第三督导组督导的7个单位中测评第一 ;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狠抓水利人才培养和干部教育培训;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强化水利廉政风险防控,扎实搞好反腐倡廉各项工作;水利行业精神文明建设深入开展,水利新闻宣传工作进一步加强,离退休干部工作、社团组织建设、后勤保障等方面取得新成绩。

              这些成绩的取得,归功于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归功于省各有关部门、各级党委政府、各族群众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归功于全省水利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辛勤努力。在此,我代表水利厅党组,向关心和支持水利工作的各级党委政府、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致以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水利改革发展中依然存在着不少困难和问题。 一是 与“十二五”规划目标任务相比,水利投入力度明显不够。 二是 与支撑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相比,重大水利项目建设不足,前期工作审批难度大。 三是 与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要求相比,水利重点领域改革需进一步深化。 四是 与加强水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的要求相比,水资源管理还比较粗放,水保生态治理速度缓慢,水生态补偿机制滞后。 五是 与同步推进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的要求相比,水利基础设施依然薄弱。 六是 与强化水利社会管理的要求相比,重建轻管现象仍十分突出。 七是 与加强新形势下水利建设资金监管力度的要求相比,水利资金安全使用需进一步规范。对此,我们要深入研究,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二、狠抓改革创新,着力构建水利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

              改革创新是水利发展的不竭动力,我们要以改革创新统揽全省水利工作。深化水利改革的目标是,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充分考虑水利公益性、基础性、战略性特点,构建有利于增强水利保障能力、提升水利社会管理水平、加快水生态文明建设的科学完善的水利制度体系,到2020年,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上取得重大成果。

              深化水利改革的主要任务包括10个方面: 在水行政管理职能转变方面, 核心是加快政府职能转变,重点是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创新水利公共服务提供方式,推进水利事业单位和社团改革,建立事权清晰、权责一致、规范高效、监管到位的水行政管理体制,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 在水资源管理体制改革方面, 核心是严守“三条红线”,重点是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推进流域综合管理和城乡水务一体化管理,建立事权清晰、分工明确、运转协调的水资源管理体制,促进水资源优化配置、合理开发、高效利用、全面节约、有效保护和科学管理。 在水权制度建设和水价改革方面, 核心是建立健全水权制度和水价形成机制,重点是开展水资源使用权确权登记,探索水权流转实现形式,构建水权交易制度,建立反映水资源稀缺程度和供水成本的价格机制,强化水资源用途管制,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与效益。 在水生态文明制度建设方面, 核心是加强水生态文明制度建设,重点是健全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与水生态补偿机制,完善地下水管理与保护制度,落实水土保持预防监督和治理机制,促进水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 在河湖管理与保护制度建设方面, 核心是维护江河湖泊资源功能和生态功能,重点是健全河湖规划约束机制,实行河湖分级管理,强化河湖管理与保护。 在水利投融资体制改革方面, 核心是保障大规模水利建设资金需求和投资绩效,重点是稳定并增加公共财政投入,落实水利金融支持相关政策,鼓励和吸引社会资本投入水利建设,改进水利投资监督管理。 在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和运行管理体制改革方面, 核心是保证水利工程质量安全和投资效益、保障工程长期安全有效运行,重点是创新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模式,健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强化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与市场监管,落实工程运行管理主体、责任和维修养护经费。 在农村水利改革方面, 核心是建立健全适应新型工农城乡关系、新型农业经营体系要求的农村水利发展机制,重点是创新农田水利组织发动和建设机制,加快农村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推动农村水电管理创新。 在基层水利管理体制改革方面, 核心是切实提高基层水利建设、管理与服务能力,重点是健全基层水利服务机构,加强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和专业化服务队伍建设,强化基层水利队伍建设。 在水法治建设和水利科技创新方面, 核心是进一步推进依法治水和科技兴水,重点是健全水法规体系,加强水行政执法,完善科技资源分配机制和科技成果评价机制。

              要完成以上改革任务,我们要把握好以下几个问题。 一要发挥政府和市场“两只手”作用。 必须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始终坚持和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在强化政府责任、发挥政府作用的基础上,划清政府和市场在涉水事务中的边界,在水利投入、建设、运行、管理各环节积极引入市场机制,使政府和市场“两只手”相辅相成、相得益彰。 二要充分调动省级和地方的积极性。 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合理划分省级和地方事权,努力实现水行政管理整体效能最大化。坚持抓大放小,省上重点搞好全省性水利发展战略规划、政策法规、制度标准的制定实施,谋划和实施打基础、利发展、管长远、惠民生的重大水利工程。对市州县管理更方便更有效的事权要下放地方,特别是点多、面广、量大的中小水利工程建设,要明确地方政府的责任主体地位,对项目审批和建设管理负总责,省上履行好行业指导和行政监管职能,支持地方管好水事。   三要注重增强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 要加强顶层设计,深入研究各项改革的关联性、系统性、可行性,做到相互促进、良性互动、协调配合。要科学把握改革的主攻方向和关键环节,找准改革的突破口和着力点,以重点突破带动整体推进,实现全局与局部相协调、治本与治标相结合、渐进与突破相衔接。 四要强化分类指导因地制宜。 要针对不同地区特点,制定差别化的政策措施,防止“一刀切”。各地要大胆探索,尊重基层和群众首创精神,及时总结推广经验,让水利改革的生机活力不断涌流、竞相迸发。 五要积极稳妥把握好推进改革的方法步骤。 推进水利改革向纵深发展,必须进一步解放思想、积极探索,勇于跳出条条框框限制,拿出有突破性的改革举措。处理好胆子要大和步子要稳的关系,把改革的力度、发展的速度和社会可承受度有机统一起来,做到不等不靠,积极稳妥,先行先试,探索经验,不断增强水利改革的科学性、针对性、实效性,着力实现水利改革的新突破。

              三、突出生态水利,着力打造高原水利发展新亮点

              党的十八大对生态文明建设作出重大部署,提出建设美丽中国。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李克强总理强调,水生态文明是生态文明的核心组成部分,山川秀美关键在水,建设美丽中国关键也在水。省十二次党代会作出了创建全国生态文明先行区的战略部署。省委骆惠宁书记特别强调,生态是青海的优势、青海的名片、青海的品牌。所有这些,既说明了水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又对水利工作提出了新的明确要求。

              我省是欧亚大陆孕育大江大河最多的区域,被誉为“江河之源”、“中华水塔”、“全球气候启动器”,是我国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在维护国家生态安全中具有独特和不可替代的作用。确保江河源区生态安全是青海对国家和中华民族的重要责任和担当,守护绿水青山、留住湿地碧草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职责。近年来,通过实施三江源、青海湖、祁连山生态保护和工程建设,重点区域水生态环境明显改善,青海湖面积持续增加,湖东部增加24个小湖泊,黄河源头重现千湖美景,三江源区高覆盖度草地以每年2300平方公里的速度增加,新增地表水82.9亿立方米,每年向下游输500多亿方的优质水。但与未来我省全面建成小康、经济加快转型升级、城镇化加速发展的新要求相比,生态环境和资源约束日益突出,资源紧缺、灾害频发、供需矛盾、生态脆弱、保护与发展等问题凸显,迫切要求把水生态文明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地位,需要付出更大的努力。

              水生态文明是一项全新的事业,也是一项崭新的工作。全省水利系统干部职工一定要有清醒的认识,努力打造生态水利发展的新亮点。 一要抓好顶层设计。 把水生态文明建设作为实现创建全国生态文明先行区的重要内容,高站位谋划、高起点布局、高标准实施,以构建青海高原生态屏障为目标,以涵养保护江河湖库水源、治理水土流失、合理调配水资源、增加生态用水量为主要手段,加强水系、河岸、湖滨、库区绿带建设,用水系网络化推进水资源合理配置,构建水生态文明先行区。 二要加快工程建设。 加快推进南水北调西线、柴达木盆地水资源配置、东部城市群水利保障、河湟地区重大综合水利工程、引大济湟等工程建设,逐步构建“南北调配、东西互济”的水资源配置格局。因地制宜实施江河湖库水网连通,发挥河湖水系水资源调配功能。基本建成符合水资源分布特点、满足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水资源优化配置体系。 三要完善政策法规。 认真落实好《青海省湿地保护条例》、《青海省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青海省湟水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等法规,研究制定与水生态建设相协调的法律法规,为巩固和保护水生态文明建设成果,加快生态文明先行区建设奠定坚实的基础。 四要强化水生态观念。 要有针对性的开展生态保护、生态修复、环境治理、绿色产业等方面的人才培养,加强水生态文明技术创新和研究。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把水生态文明教育纳入领导培训、继续教育、职工培训、企业文化、农牧民培训等各个方面,提高全民水生态保护意识,形成全社会节约水资源、关注水生态、保护水生态、建设水生态的良好氛围,有力促进水生态文明建设。 五要着力取得成效。 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认真落实各类规划,从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维护河湖生命健康、地下水管理保护、涉水工程强化环保等方面狠抓落实,扎实推进成果转化,逐步实现以供定需、量水而行、人水和谐的文明发展、永续发展,为集约高效的生产空间、宜居适度的生活空间、山清水秀的生态空间提供水资源支撑。 六要争取水生态补偿。 力争启动三江源水生态保护补偿国家试点,先行先试。积极争取国家支持,从中央分成水资源费中安排专项资金强化三江源区水资源保护;以下游受益区资金反哺支持三江源生态保护;增加中央转移支付资金作为支持青海三江源区保护的专项资金;从企业受益中提取专项资金支持三江源区水利工程建设。通过全省水利工作者的不懈努力,把大美青海建设成水清、河畅、岸绿、景美的美好家园。

              四、扎实做好2014年水利工作,奋力推动治水兴水不断迈上新台阶

2014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开局之年,也是完成“十二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要把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水利问题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顺应人民群众对水利的新期盼。 总体要求是: 投资规模有增长、项目前期有深度、建设速度有提升、管理水平有提高、体制机制有活力、行业建设有形象”, 目标任务是: 力争全社会水利投入60亿元;引大济湟工程完成省政府确定的年度目标任务;解决25万人的饮水安全问题;全年新增灌溉面积20万亩,改善灌溉面积30万亩以上;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50平方公里以上。围绕上述目标,要着力做好以下十项工作。

              第一,着力实施重大水利项目。今年中央财政预算安排的水利建设资金将保持较多增加,同时将加大水利援疆援藏援青工作力度。 要抢抓机遇,积极争取中央水利投资,协调落实省级水利投资,督促落实地方水利投入,开辟金融支持和社会资本投资渠道;要全力推进引大济湟工程建设,力争实现调水总干渠基本贯通、北干一期干渠全线贯通和石头峡水库达到蓄水条件的“两贯通一蓄水”目标;要抓紧实施黄河沿岸拉西瓦、李家峡等四个水库灌区,蓄集峡、马什格羊水库等重点水源工程;要统筹推进夕昌、老虎口、杨家、尕干、浪加、牙扎等中小型水库工程以及机场高速、西宁海东南北山绿化等水利配套项目;要持续推进贵德现代水利示范县建设。

              第二,着力深化重点领域水利改革。 今年全省水利工作要突出改革的主题, 强化改革措施。要支持和鼓励社会资本投入水利建设;完善水利工程建管模式,健全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强化市场监管,确保工程质量和投资效益;要继续深化国有水管单位体制改革,着力提高工程维修养护经费落实率,规范中央财政维修养护补助资金的使用管理;要加紧制定引大济湟工程运行管理体制方案,落实运行管理、供水价格和供水调度等制度;加快推进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抓好大通、民和、共和三县改革试点工作,明确工程所有权和使用权,落实管护主体、责任和经费;要进一步健全基层水利服务体系,积极推行“国有水管单位+基层管理单位+农民用水合作组织”的管理模式,着力解决农灌工程“最后一公里”管护问题,大力推广湟中县多巴镇小寨村的成功经验,使基层水利管理改革取得实质性进展;要 稳步 推进青南三州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继续扶持农牧民用水合作组织规范化建设;抓好互助沙塘川灌区农业综合水价改革试点工作,积极探索工程建设的同时,同步推进管理组织建设和水价改革“三位一体”的农田水利运行新机制。

              第三,着力开展水生态文明建设。 统筹推进东部黄土丘陵沟壑区、三江源地区、环青海湖地区和祁连山水源涵养区水保生态建设,加快海北州水生态文明试点;大力实施小流域综合治理、坡耕地综合整治、淤地坝工程、预防保护等重点水保工程;全面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加强监督执法;推进水电新农村电气化县、小水电代燃料生态保护工程建设和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抓好西宁水生态文明城市创建,加强水利风景区建设管理工作;加强水生态补偿机制研究,争取三江源水生态保护补偿国家试点。

              第四, 着力解决水利薄弱环节问题 进一步 加大民生水利工程建设力度。加快农牧区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推进规模化集中供水,加强水源地保护和水质检测能力建设;继续推进大中型灌区节水改造、小农水重点县、专项县和农业综合开发水利项目建设,抓好规模化高效节水、草原节水灌溉和老化失修农灌工程维修改造;实施好设施农业水利配套,为“菜篮子”项目提供水利保障;开工建设以色列政府贷款西宁、海东、海南、海西7个县(市)农田水利设施建设项目,力争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15万亩;加快推进规划内小(2)型水库除险加固,湟水、格尔木河等重要支流防洪工程以及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建设;实施防汛抗旱应急工程,完善26个县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推进山洪灾害防治工程措施项目建设,抓好中小河流水文监测系统项目建设。

              第五,着力做好防汛抗旱减灾工作。 据气象水文部门分析预测,我省今春将有可能出现阶段性旱情。 立足于防大汛、抗大旱, 认真 落实防汛抗旱责任制,加强预报和监测预警,提早充实防汛抗旱物资;加强抗旱水源管理和统一调配,确保城乡供水安全;抓紧修复各类水毁水利设施,做好现有水源工程的维修加固、清淤扩容,积极开辟各种水源,千方百计解决抗旱水源不足问题,确保春耕播种;突出抓好水库、水电站和在建工程安全度汛,着力防范暴雨山洪灾害。

              第六,着力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 抓紧出台我省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加快建立覆盖省、市(州)、县指标体系;推进国家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项目,抓紧制定水资源监测、用水计量与统计等管理办法,加强水体水环境质量监管;加强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严格取水许可和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规范省级水资源费使用管理;严格水功能区和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和应急管理;深入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加强计划用水和用水定额管理,建立健全节水技术和标准体系,加快节水技术改造和节水产品推广;加强水资源统一调度,有效应对突发水污染事件。

                第七,着力抓好规划前期工作。 继续完善规划体系,编制完成全省《水土保持规划》等规划,启动《“十三五”水利发展规划》前期调研工作,积极谋划事关“十三五”重大水利项目,加快北干二期、西干渠、那棱格勒水库、浅山干旱区水利综合工程等重大水利项目前期成果的报批步伐;推进“引江济柴”和柴达木盆地水资源配置、河湟地区水土保持及水生态综合治理、江河源区水利综合治理、“引黄济湟”和海南州“三滩”引水工程等重大项目的规划和研究工作。

              第八,着力加强依法行政和行业监管。 今年水利厅13项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全部进驻省政府行政服务大厅窗口集中办理。要以此为契机,不断提高行政审批效率; 进一步推进职能转变和 简政放权,加强过程监管和绩效评估;加快我省《实施〈水土保持法〉办法》修订,加大水行政执法力度,抓好水事矛盾排查化解;狠抓水利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管,强化水库大坝安全管理和非汛期安全运行管理,健全应急管理体系;加强饮水安全、河道堤防等公益性工程建后管护;认真开展“水利资金管理提高年”活动,以管好用好资金为主题,完善制度体系,创新分配管理机制,强化使用监督管理,着力提高水利资金使用效益;加强水文行业管理和基础工作,抓好水利信息化建设,推进水利科技创新;认真做好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回复和水利信访工作。

              第九,着力强化水利社会管理。 目前社会上对水利反映较多的是重建轻管问题。对此,我们必须高度重视,下大力气攻克这个难点。要强化最严格水资源管理。从用水计量、使用权确权和取水许可,以及水功能区达标抓起,从严审批,从严考核,让“三条红线”真正硬起来;要强化河湖管理。河湖健康是生态文明的重要标志,查处违法采砂、挤占河道、侵占水域、污染水体等行为必须成为水行政执法的硬任务,通过法律、行政和市场手段,真正管得住、管得好;要强化水利建设市场管理。充分发挥政府监管和社会行业组织自律管理功能,规范开展水利建设市场主体的资质、行为和信用管理,强制各类市场主体进入公共资源统一平台交易,建立完善的信用奖惩机制,把水利建设市场主体真正管起来,保证大规模水利建设的“四个安全”;要强化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像抓水利建设一样抓水利管理,做到建管并重,狠抓责任制落实,督促落实管理责任、完善运行管理机制,加强中小水库、河道堤防等安全检查,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落实,促进工程安全、规范和良性运行。

              第十,着力加强党的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和省委十二届五次全会精神,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进一步加强水利系统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21条措施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抓好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收尾和总结工作,坚持“”字当头,“”字引领,狠抓学习教育、领导带头、整改落实、制度建设、检查督导、总结分析“六个不放松”,不折不扣兑现整改承诺,确保教育实践活动善始善终,取得群众满意的成效,推动作风建设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完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加大水利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察、审计、稽察力度;加强水利干部职工在职教育和继续培训,努力打造一支素质高、能力强、作风硬的的干部队伍和人才队伍;认真做好工青妇、离退休干部、后勤保障等工作;深入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抓好水利行业行风建设,加强水利宣传教育,推动水文化繁荣发展,为水利改革发展提供良好舆论环境和强大精神动力。 

              同志们,青海之裕,关键在水;治水兴水,贵在实干。现在蓝图已经绘就,目标已经明确,让我们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凝心聚力,真抓实干,锐意改革,攻坚克难,努力推动水利改革发展不断迈上新台阶,为建设新青海,创造新生活做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