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督查组对我省养老服务业发展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青海省养老服务政策落实情况汇报会马振龙摄
为深入了解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35号)文件落实情况,发现各地工作中存在的瓶颈和难点问题,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不断满足养老服务需求,促进养老服务业持续健康发展,受国务院办公厅委托,10月12日至14日,民政部派督查组对我省养老服务业发展政策和相关民生领域惠民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了实地督查。督查组先后听取了西宁、海东市政府的工作汇报,实地考察了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居家养老信息服务中心、社会福利中心、农村敬老院、农村互助幸福院等各类养老服务机构(设施),查阅了相关文件和资料,组织了民办养老机构和老年人座谈会。10月14日下午,受省政府委托,省民政厅向督查组汇报了2015年全省养老服务业发展政策落实情况,省发改、财政、教育、人社、卫计、国税、地税、省老龄办等养老服务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参加了汇报会。
通过听、看、查、访等多种形式的检查调研,督查组认为,青海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养老服务工作,各级党委、政府在贯彻落实养老服务政策措施特别是国务院35号文件方面做了大量扎实有效的工作,同时,还根据本省实际,改革创新,进行有益的探索和尝试,探索出了一条适合青海省情、满足养老服务需求和符合养老服务业发展趋势的新路子。
民政部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司副司长孟志强讲话 马振龙 摄 督查组指出,青海省高度重视养老服务工作,进一步明确了促进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思路,积极开展养老服务政策创制,注重规划的引领作用,大力推进高龄补贴和农村牧区代养服务,加大投入建设养老服务设施方面工作,青海省在工作推进上精心安排、狠抓落实,并取得了实效。但与国务院35号文件相对比,还存在促进养老服务依法健康发展的法制体系还不够健全、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整合发展有待加强、养老服务业仍处于起步阶段等困难和问题,需要引起重视,认真加以解决。
督查组建议,要充分发挥省级养老服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作用,确保各部门主动作为、认真履责。要进一步加大对居家养老的支持力度,多措并举优先发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要有针对性地进一步完善扶持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业的政策措施,在投资补助、贷款贴息、运营补贴、设立引导基金、购买服务等方面继续加大支持力度,进一步吸引和鼓励民间资本投入。要进一步加大对养老服务用地的保障力度。按照人均用地不少于0.1平方米的标准,分区分级规划养老设施用地,尽快编制省级养老服务土地供应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完善养老服务用地供应政策,切实解决好土地供应这一难题。(马振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