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金少算事出有因

01.08.2019  11:12

  青海新闻网·青海新闻客户端讯 近日,海东市乐都区几位退休老人向记者反映,他们的退休养老金从2016年开始,少算了几年的工龄,想通过媒体找到相关职能部门帮他们把少算的养老金补算回来。

  7月11日,记者在乐都区中心广场见到了反映情况的代表裴明阳和张得臣。裴明阳给记者看了他退休时,原乐都县委组织部给他发放的退休文书和由乐都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打印的养老金发放明细。记者看到,退休文书中详细记录了裴明阳于1967年8月在杂多县参加工作,1985年10月调至乐都工作至2003年1月,在青实际工龄为41年3个月(含计算到法定退休年龄6年7个月)。而在养老金发放明细中,工龄那一栏里填写的却是35年。

  据裴明阳介绍,他们是2003年根据相关优惠政策选择提前退休,退休的时候组织部为他们发放了正式退休文件。这份文件里面,他们的退休工龄描述得很清楚,其中不仅包含了实际工龄,也包括了提前退休年龄到法定退休年龄之间的工龄。“在2016年之前不牵扯少算的问题,但是从2016年开始,社保局在计算养老金时把我们提前退休的工龄没有算进去。”裴明阳告诉记者,养老金被少算了以后,他们找过当地社保局,但社保局并没有拿出变更他们退休文件上工龄计算方法的政策和依据。随后他们也找过乐都区组织部,但是这个问题一直没得到解决。裴明阳说:“我的工龄少算了7年,按照现在的养老金标准来算,一个月我要少领84元钱。以后养老金还会上调,少算的钱会更多。”

  另外记者了解到,与裴明阳有相同情况的退休老人在乐都区共有13人,这13人中,在计算养老金时,最多的少算了13年,最少的少算了7年。张得臣也是2003年提前办的退休,按法定退休年龄提前了8年,张得臣说:“退休文书上我的工龄是41年,核算养老金时按32年工龄核算的,少算了8年工龄,每个月少了96元养老金。而我们的退休工资依然是按41年工龄发放的,这样糊里糊涂少算了8年的工龄,真是不应该。”

  那么社保局缘何会少算了这部分工龄呢?为了更进一步了解情况,记者与裴明阳老人一起找到了乐都区委组织部副部长马虎林。

  据马虎林解释,社保部门在2016年将离退休干部纳入社保的时候,是按《青海省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文件》的规定来办理的。离退休人员的退休文书上关于离退休人员参加工作的时间和退休批复的时间都很清楚,录入系统时是按这个时间为准,录入的工作人员就是依据退休文书上批复的时间作为退休时间录入的。马虎林说:“2016年纳入社保时,关于调整退休人员养老金的通知中就明确规定,以参加工作时间和退休时间来计算工龄,而这些提前退休的老人,他们的退休文件上的批复时间就是他们的实际退休时间,电脑系统录入时没办法将他们那段从实际退休时间到法定退休时间的工龄算进去,所以才出现了工龄变少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