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兴柯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日处理400吨固体尾矿资源再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青海兴柯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日处理400吨固体尾矿资源再生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由河北嘉诚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承担,目前已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初稿。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有关规定,现对该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欢迎您提出宝贵意见!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日处理400吨固体尾矿资源再生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西宁市甘河工业园区内(甘东三路与海鑫大道交叉口西北角)
建设内容:拟建炼渣炉两座,日处理含铜废渣等400吨/干基。项目由配料车间、造块车间、熔炼车间、除尘车间、辅助设施及办公区等组成;年产2.4万吨冰铜(铜含量>40%)。
项目投资:本项目建设总投资为12452万元,全部由企业自筹。
二、建设项目可能对环境造成的影响
本项目总用地面积为29841.67m2,为租赁甘河工业园区工业用地,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主要来自运营期。
废气:主要来源于2座炼渣炉燃料燃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主要含SO2、NO2、烟尘、铅尘及氟化物等,原料燃料堆存、破碎、配料及成品清理等过程会产生一定的粉尘。废水:生产过程无工艺废水外排,全部循环使用。锅炉定期排污水进入冲渣废水。另产生一定的生活污水。噪声:主要来源于破碎机、各类风机、泵、压缩机等设备,以及原辅材料和产品运输车辆产生的交通噪声。固体废物:主要有炼渣炉炉渣、除尘设施收集的粉尘、废耐火材料等,另有少量生活垃圾。
三、拟采取的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与措施
炼渣炉产出的烟气经重力沉降收尘和布袋除尘器收尘,尾气由引风机送三级喷淋净化系统处理,第二级、第三级喷淋喷石灰水,石灰石与二氧化硫反应生成石膏;破碎、配料等产生的粉尘经布袋除尘机净化后由15m高烟囱排放;经处理后排放的尾气均满足排放标准的限值要求。生产废水经污水处理后回用,全部循环利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进入工业园区污水管网。选用低噪音设备、隔震、减震设计等降低设备噪声影响。收集的粉尘等返回生产线回收利用;脱硫石膏、熔渣等外售作建筑材料;生活垃圾由工业园区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环评结论要点
本工程厂址位于青海省西宁市湟中县甘河工业园区,项目符合园区规划和产业政策,贯彻了清洁生产原则,环保措施技术可行,能够确保达标排放。预测结果对环境影响可满足国家环保标准要求。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讲,本工程的建设是可行的。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与期限
为方便关心本项目建设的公众能全面了解本次评价工作及本项目建成后对周边的环境影响,特编写了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公示期间,任何关心本项目的单位、组织和个人均可直接向建设单位查阅报告书简本。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项目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为本工程附近的居民、单位、相关主管部门以及对本项目关心的公众、社会团体。
本次公告主要征求公众关于建设项目对所在区域环境影响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您可以通过以下电话、电子信箱及邮寄信件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反馈您的宝贵意见和建议。
建设单位:青海兴柯再生资源有限公司;联系电话:18986587672(柯工);通讯地址:甘河工业园甘东三路(邮编811600)
环评单位:河北嘉诚环境工程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10-8493742(问工);电子信箱: [email protected] ;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请您在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2012年8月23日~2012年9月5日)内提出您的宝贵意见。
青海兴柯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河北嘉诚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2012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