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施策形成改革合力 统筹推进农业水价改革——《青海省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解读

05.04.2017  09:50

      青海新闻网讯 近日,省政府第7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青海省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并印发全省执行。为此,省水利厅厅长张世丰就《方案》的主要内容和政策措施进行了解读。

  张世丰说,干旱缺水、生态脆弱是我省省情的基本特点,而且随着新型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的深入推进,各地对水资源的优化配置和保障需求越来越高,水的供需矛盾日趋凸显。从开发利用上看,水资源总量不足和配置不优的问题依然存在,全社会自觉节水的意识还没完全形成。从用水结构上看,一、二、三产用水结构很不合理,农业一直是用水大户,用水方式粗放,用水效率低下,也是主要的节水潜力所在。从供水价格看,城乡供水价格不能有效反映水资源的稀缺程度和供水成本,价格杠杆对促进节水的作用未得到有效发挥。特别是农业水价形成机制不健全,价格水平总体偏低,不利于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农业可持续发展和农田水利工程良性运行。

  张世丰认为,要破解这些难题,就必须全面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2014年,我省在贵德、互助两县先行开展了农业水价改革试点,探索建立符合省情、水情实际的农业水价形成机制。2016年初,我省遵循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意见》要求,由省水利厅牵头,省发改、财政、农牧等部门参与,在全面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起草了《青海省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方案》的出台,为今后一个时期我省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提供了政策依据。

  张世丰介绍,我省出台的《方案》,严格落实了国务院办公厅《意见》中推进农业水价改革工作的总体目标、基本原则以及3大改革任务中的11项具体工作。并以农业水价改革为主线,统筹考虑我省财政状况、水资源禀赋、农业种植结构、灌区建设情况、地区水价现状、终端用水管理方式等特点,突出基础设施建设、水权改革、水管体制改革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同时,坚持积极稳妥的原则,分批次、分地区、分阶段提出改革任务,到2025年全面完成改革任务。

  张世丰说,该《方案》共6个部分。第一部分,明确了改革的指导思想、坚持的原则和改革达到的目标。第二部分,从健全农田水利工程体系、完善供水计量设施、合理确定农业初始水权、鼓励农业水权转让、推进农田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创新终端用水管理方式、大力推广农业节水技术7个方面,对顺利推进改革的基础性工作作出安排。第三部分,从合理划分定价管理权限、科学确定农业供水价格、探索实行分类水价、逐步推行分档水价4个方面,进一步明确价格由谁来定、怎么定、定多高及计价方式。第四部分,就建立农业用水精准补贴机制、建立农业节水奖励机制作出了安排。第五部分,就多渠道筹集农田水利建设资金和奖补资金提出了建议。第六部分,从加强组织领导、明确部门分工、完善制度体系、做好宣传引导等方面提出了要求。

  张世丰说,《方案》确定我省改革目标为“用10年左右时间,农业用水价格总体达到运行维护成本水平,农业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普遍实行,可持续的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机制基本建立,先进适用的农业节水技术措施普遍应用,农业种植结构实现优化调整。”在步骤上按照“先易后难,整体推进”的原则,明确以已建成的89处万亩以上灌区为重点,分批次、分地区、分阶段实施改革工作,有条件的地区可加快推进步伐,其中第1批33个灌区要于2019年底前完成改革任务。

  针对我省现有灌区田间配套不足,供水计量设施缺乏,用水管理粗放的情况。 《方案》明确,完善灌区灌溉体系,建立农业水权制度,提高农业供水效率和效益。

  同时,《方案》对农业节水管理提出要求。通过推进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将小型水利工程、大中型灌区末级渠系使用权、管理权移交给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受益农户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明确管护责任,充分发挥其在供水工程建设管理、用水管理、水费计收等方面的作用,解决工程产权不清、有人用没人管的问题。

  通过调整优化种植结构,适度调减地表水过度利用、地下水超采地区高耗水作物种植面积,选育推广需水少的耐旱节水作物,建立作物生育阶段与降水相匹配的农业种植结构与种植制度。通过积极推广节水技术,重点发展管灌、滴灌等高效节水灌溉,集成发展水肥药一体化技术。大力推广农机农艺相结合的深松整地、覆盖保墒等措施,提升天然降水利用效率。

  张世丰说,在明确价格管理的责任主体和定价机制方面, 《方案》明确了价格“谁来定”,价格“怎么定”,价格“定多高”和计价方式。在考虑粮食作物、经济作物、养殖业等在用水量、供水保证率、生产效益等方面存在差异,提出实行分类分档水价。对用水量大或附加值高的经济作物和养殖业用水价格可高于其他用水类型。对于地下水超采区,要求采取有效措施,使地下水用水成本高于当地地表水。同时,强化了水价激励约束作用,实行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体现“多用水多交钱”的原则。

  建立了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机制,是农业水价改革的核心,目的是激励农户采取节水措施将用水量控制在定额之内,让农户在合理高效用水的情况下用得起水,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为此, 《方案》提出建立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机制。

  张世丰说,农业用水精准补贴对象为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农业用水户和规模经营主体。针对各地水资源禀赋、灌溉条件、经济发展水平、种植养殖结构等差异性,具体奖补的方式、环节、标准、程序以及资金筹集、使用管理等,《方案》要求由各地结合实际自行确定。 《方案》还要求各地在每年灌溉周期结束后,兑现节约用水奖补政策,并张榜公布,接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