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十二五”工作成效显现
“十二五”以来,青海省农业综合开发工作始终按照省委、省政府确定的十大农牧业特色优势产业和新一轮“菜篮子”基地建设要求,按照“区域化布局、规模化开发、标准化生产、科学化管理”的农业发展思路,完善健全优势特色产业链,为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不断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一、重点突出示范带动作用。根据各县上报的扶持项目,组织人员进行实地考察,结合区域优势和产业发展特点,对返乡组织创办者和“能人”予以重点倾斜,鼓励做老百姓“致富”的带头人,以带动当地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最大程度的彰显示范带动作用。
二、认真做好项目前期工作。夯实产业项目库工作,加强对备选项目的日常指导工作,在认真抓好在建项目实施工作的同时,按照项目库所列项目,对下年度的备选项目进行日常指导工作,对产业方向、规范运作、制度建设及日常管理进行指导,不断完善与国家相关政策的衔接。
三、严格执行项目财务制度。项目资金严格实行专人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在实行县级财政报账制的前提下积极开展“先建后补”试点,对资金使用实行审计监督,保证资金按期到位,有效使用。
四、发挥公众对项目的监督。坚持项目公示制度,对拟扶持项目,在向国家申报前,在《青海日报》上对项目单位、建设内容、投资金额、预期效益等进行公示,体现农发项目公开、公正,发挥社会各方面的监督管理。
五、严把项目质量关。督促各项目设施单位严格实行法人负责制、招投标制和工程监理制的同时,加强建后项目的管护,督促落实管护责任,确保产业化经营项目发挥长效机制。
“十二五”期间,省财政投入资金达10.16亿元,扶持青海省产业化经营项目225个,建设了一批规模化专业化标准化种养殖基地(小区),增强了项目单位的发展和带动能力,促进了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累计增产蔬菜3970.4万公斤,肉类3142.33万公斤,奶类3445.82万公斤,新增产值29.04亿元,利税7.22亿元,增加农村劳动力就业0.79万人,带动农户49.13万户。同时,项目的实施对开发县的农牧业结构调整和区域优势产业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