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张春贤率队在青开展执法检查时强调 进一步贯彻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 依法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水平
7月11日至14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张春贤率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对我省贯彻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对贯彻实施动物防疫法进行执法调研。其间,检查组听取省政府工作汇报并座谈。
张春贤对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成就,贯彻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动物防疫法工作取得的成效给予充分肯定。他指出,近年来,青海省委团结带领全省干部群众,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四个转变”推动落实“四个扎扎实实”重大要求,生态文明建设有了新进展,经济实现平稳较快增长,基础设施实现新跨越,民生事业发展有了新提升。青海省认真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领导重视,组织有力,认真做好产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建立了省市县乡四级检测体系,坚持做好源头追溯工作,严管产地产出,责任明确、落实到位,依法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措施得力、成效明显。
张春贤强调,当前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形势依然严峻,要高度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制、农产品产地环境整治、落实基层质量安全监管责任等问题,推动解决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贯彻实施中面临的突出问题。要进一步厘清监管边界和职责分工,推动建立部门间无缝对接的监管机制;依法把住生产环境安全关,推动从根本上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加强源头治理,强化基层监管,明确细化落实职责,落实经费保障和投入。
张春贤强调,要依法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和监管能力现代化。重点把握严控投入品、打好生态牌、监管一体化、全程可追溯、提高集中度这五个关键点。立足于推动解决影响农产品质量安全的体制机制性问题,进一步健全质量标准体系,完善市场准入制度,加强全程追溯管理,健全应急处置机制,强化安全责任追究,通过进一步健全完善并严格执行相关法律制度,推动形成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长效机制。
在青期间,检查组先后赴西宁市城北区、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海晏县、共和县、互助土族自治县,深入农副产品集散中心、肉食品屠宰加工企业、养殖厂、兽医站、种植基地、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等,详细了解情况,听取相关工作汇报,提出意见建议。
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杜德印,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邓秀新、冯忠华,全国人大代表毕生忠、吴云波等参加执法检查。
省委书记、省长王建军,省委副书记刘宁,省领导王晓、王予波、严金海、于丛乐、张光荣、鸟成云、吴海昆等分别参加相关活动。(薛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