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改革进行时:我省农田水利设施将配专职“管家”

24.09.2016  12:42

  “贵德县对257项小型水利工程产权进行了登记造册,通过租赁、承包、股份合作等多种形式转让了小型水利工程使用权。目前已签订管护协议370份,这等于小型农田水利设施有了自己的专职‘管家’”。

  记者近日在贵德县常牧镇周屯村看到,一条条新建的小型U型水渠,如畅通的血管连接着一块块耕地,渠道内水流湍急,看不到一处“跑、冒、滴、漏、梗”。据介绍,这是贵德县推进农田水利改革,开展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的结果。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省建成各类农田水利工程及设施13万多项,基本形成了以防洪抗旱、饮水灌溉、供水节水、生态保护为主的水利工程体系。但普遍存在“国家管不了、集体管不好、农民管不到”的问题。

  2014年,我省贵德和互助两县被国家列为全国农田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县。其中,贵德县将小型水利工程所有权归属乡镇政府,使用权归村委会或者协会,通过农业水价精准补贴以及小型水利工程绩效考核奖励基金提高了协会积极性,使管护经费有了保障。

  贵德县常牧镇周屯村用水户协会会长许金海告诉记者,以前村里水渠坏了或者需要一袋水泥都要向上打报告解决,现在协会就有管护经费,该解决的问题自己就可以解决。同时以前虽然有渠道,但还是大水漫灌,浇水时田间地头都要有人守着,等浇完水才能出去打工赚钱,浪费水又干耗劳动力,现在由协会统一管理方便又省事。

  省水利厅有关负责人介绍,通过农田水利改革,杜绝了工程有人建没人管,权责不清,吃“大锅水”的老大难问题。贵德县试点的“乡镇政府+协会或村委会”管理模式为全省水利工程管理提供了可复制的成功经验。全省13万项农田水利设施也将配上专职“管家”,并实现“水管单位+用水合作组织+农户”的供水管理和水费计收模式,使农田水利设施效益得到更好的发挥。(谈林明 罗连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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