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决定全面推进全省法院庭审直播
为继续深入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阳光司法机制,保障人民群众对审判执行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近日,省高级人民法院研究通过《关于庭审公开的实施办法(试行)》和《关于全面推进全省法院庭审公开的工作方案》。要求各级法院全面推行庭审公开,对依法公开开庭审理的各类刑事、民事、行政案件,遵循“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要求,依托网站、微博、微信等媒介,以视频形式在互联网庭审直播平台进行庭审网络直播。对公众关注度较高、社会影响较大、具有法制宣传教育意义的听证、调解等诉讼活动,也要进行网络直播。
实现所有公开开庭审理案件的庭审活动原则上均在互联网直播,是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为满足新时期人民群众司法需求,进一步加大司法公开力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作出的重大决策,是继裁判文书公开、审判流程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之后司法公开工作的又一重大举措。全面推进庭审公开的目的在于,以庭审公开强化庭审监督,促进司法公正;以庭审公开规范庭审行为,促进法官驾驭庭审能力和水平,强化庭审功能和实质庭审化,提升司法公信力;以庭审公开规范庭审秩序,保障庭审活动顺利进行。
省高级人民法院强调,各级法院要充分认识庭审直播的重要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院党组的决策部署上来,积极适应信息化、网络化时代要求,采取有力措施,规范庭审行为,展现庭审风采,提升庭审质量,确保庭审公开工作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根据推进全省法院庭审公开工作的有关安排部署,省高级人民法院率先推出庭审直播,11月1日前,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行政审判庭要在互联网直播1-2件公开开庭审理案件;自2016年11月1日起,省高级人民法院各业务庭所有公开开庭审理案件均在互联网进行直播。全省各中级法院和基层法院在庭审直播设备部署到位后,同步推出互联网庭审直播。(杨海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