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青海省委办公厅关于认真学习贯彻 《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通知

26.10.2015  12:04

  青办发[2015]37号

   各市州委,省委各部委,省直各机关单位党组(党委),各人民团体党组:

  10月18日,中共中央颁布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以下简称《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这是加强党的建设的一项重大举措,是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史上的一件大事。为认真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修订《准则》和《条例》的重大意义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党的建设,围绕全面从严治党作出了一系列重大部署。深刻总结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的丰富实践,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坚持依规治党与以德治党相结合,对《准则》和《条例》进行修订,把从严治党实践成果转化为纪律和道德要求,体现了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与时俱进。《准则》是党执政以来第一部坚持正面倡导、面向全体党员的规范全党廉洁自律工作的重要基础性法规,是对党章规定的具体化,为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树立了一个看得见、够得着的高标准,展现了共产党人的高尚道德追求,对于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加强党内监督,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条例》围绕党纪戒尺要求,开列负面清单,重在立规,划出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对于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切实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权威性、严肃性,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国家法律法规提供了强大的纪律保障。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充分认识修订《准则》和《条例》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以对党的事业和党员、干部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抓好《准则》和《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把各项要求和党的纪律刻印在全体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心上。

   二、深入学习宣传教育,增强党员干部的党章党规党纪意识

  各级党组织要担当和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认真履行管党治党职责,把《准则》和《条例》的学习宣传教育作为基础性工作,纳入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列入干部培训计划,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原原本本地学,逐条逐句地学,全面领会精神实质,准确把握内涵要义。各级党委(党组)党委会、中心学习组要在10月底前安排集中学习,带头先学,作出表率,以上率下。要把学习宣传教育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与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与正在开展的“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结合起来,从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特别是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的高度,增强学习宣传教育的系统性、协调性、实效性。要通过集体学、个人学、交流研讨、考试考核等方式,实现地区、行业和各级党组织全覆盖。党校、行政学院等教育培训机构要把《准则》和《条例》作为重点内容纳入规定学习课目。各级党委宣传部门要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体和网络、手机等新媒体,注重宣传模范遵守《准则》的优秀共产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为学习贯彻工作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三、切实抓好贯彻落实,提升党员干部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

  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干部要把贯彻落实《准则》和《条例》作为讲政治、讲党性的重要任务,切实抓紧抓好。在担当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中,要把贯彻落实《准则》和《条例》作为管党治党的重要举措,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紧守思想道德高线,严明纪律底线,管住大多数。在加强作风建设、反对“四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21条措施上,要以《准则》和《条例》为重要标尺,自觉按照高线、底线的要求,衡量、对照、检验自身的工作,严格纠正和整改存在的问题不足,推动作风建设不断深入。在干部队伍建设中,要把贯彻落实《准则》和《条例》作为提高执行力、战斗力的重要抓手,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严格按照党规党纪要求自己、管住自己,依纪依规履行职责,自觉做到廉洁从政、廉洁用权、廉洁修身、廉洁齐家。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增强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以更高更严的要求,带头践行廉洁自律规范,带头增强党章党规党纪意识,敢于担当、敢于较真、敢于斗争,确保把党章党规党纪落实到位。广大党员要加强党性修养,保持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作风,使廉洁自律规范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坚持理想信念宗旨“高线”,永葆共产党人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

   四、加强对《准则》和《条例》学习贯彻的组织领导

  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加强对《准则》和《条例》学习宣传贯彻的组织领导,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要高度重视,亲自部署,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强化督促检查。要把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排在首要位置,通过严肃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带动其他纪律严起来。要把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情况列入年度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的规定内容,作为年度目标考核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强化结果运用,切实促进《准则》和《条例》落实到位。要积极探索推进廉洁自律和加强纪律建设的创新举措,对典型做法及时总结推广,推动工作深入开展。各级纪委(纪检组)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严格监督执纪问责,严肃查处违反《条例》的行为,进一步探索建立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着力维护党规党纪的权威性。

  各地各部门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的情况要及时报告省委。

   中共青海省委办公厅

   2015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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