凝聚共识 担当奋进
3月30日下午,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了《青海省人大常委会2018年工作要点》——这是首次将常委会工作要点提请常委会会议审议,充分听取了常委会组成人员的意见建议,充分体现了发扬民主、集思广益、科学决策,充分保证了常委会工作要点的合法性、严肃性和约束力。
精心起草
常委会工作要点的起草和修改工作在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张光荣直接指导下,办公厅多次征求机关各方面的意见建议,认真研究吸收,先后完成工作要点草稿、讨论稿、征求意见稿。每一处修改,凝聚着对人大工作、依法履职更深的思考、更实的谋划;每一字调整,蕴涵着对改革发展、民生福祉更深的牵挂、更多的关怀。
要点分六个方面18项,主要明确了工作项目、主要措施和具体要求。一是科学民主立法,提高立法质量。包括:坚持党领导立法、人大主导立法,增强立法的计划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加强重点领域立法,积极参与国家立法。二是创新方式方法,增强监督实效。包括:改进监督方式,明确监督重点。三是依法决定任免,实现省委意图。包括:依法作出决议决定,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四是强化管理服务,发挥代表作用。包括:深化和拓展代表工作,加强代表履职学习,认真办理代表建议,丰富代表闭会期间活动,密切同代表和人民群众的联系。五是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依法治省。包括:推进全面深化改革和依法治省工作。六是加强自身建设,提升能力素质。包括: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动常委会党的建设向纵深发展,加强省人大机关建设,加强同基层人大的工作联动。
亮点鲜明
常委会工作要点涵盖了人大工作和建设的各个方面,具有任务项目多、结合大局紧、工作措施新、追求效果实等特点。
——讲政治。要点充分体现了党的十九大、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省第十三次党代会和省委十三届历次全会以及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精神,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人大工作的重中之重,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旗帜鲜明讲政治,树牢“四个意识”,强化“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自觉服从省委领导,坚决执行省委决定,落实好全国人大和省委交办的其他工作,确保人大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确保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全面贯彻落实,突出了人大工作的政治性。
——讲法律。要点注意体现法律法规赋予地方人大的各项职责,从立法、监督、重大事项决定和代表工作等方面作了比较全面务实的安排。如健全人大主导立法工作的体制机制,加强立法工作组织协调,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依法行使宪法法律赋予的监督职责,促进“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依法作出决议决定,保障和促进宪法法律的正确实施和相关工作的顺利开展;推进全面深化改革和依法治省工作,确保改革与法治双轮驱动、协调推进;强化代表履职管理服务,充分发挥代表作用;全面推进省人大机关政治、思想、组织、作风和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建立完善健全相关管理制度,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监督,强化制度约束,以制度管人管事等,突出了人大工作的法律性。
——讲创新。要点注意体现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关切,在具体措施上出“实招”“新招”。如立法逐步实行“三审制”,较过去实施的“两审制”更有利于提高立法质量;提出法规一审前探索实施“质量风险评估”体系,使出台的法规更能立得住、行得通、务实管用;探索制定省人大开展质询工作实施办法(试行),使人大的刚性监督迈出实质性步伐;进一步健全完善任免程序制度,规范任免材料、通报沟通、任前表态等,推进人大任免工作不断创新;强化代表履职管理服务,探索建立人大代表履职管理办法,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主任会议成员每人每年牵头督办代表重点建议2件,提升办理质量,增强办理实效;建立常委会组成人员调研期间看望代表、代表走访联系群众、征求代表群众意见机制,全面开展代表“大调研、提建议、献良策”活动,不断密切同代表和人民群众的联系等,突出了人大工作的创新性。
集思广益
3月28日下午,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分组审议了《青海省人大常委会2018年工作要点(草案)》。与会人员认为,要点草案主题鲜明、政治性强,重点突出、大局性强,措施明确、针对性操作性强,一致表示同意。同时,对要点草案提出了一些意见建议。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张光荣主持主任会议,对审议中提出的意见建议进行了认真研究,完善修改,共修改23处,比较重要的改动13处,做到了能采纳的尽量采纳。
关于立法工作,有的委员提出,要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强化人大主导立法,把好立项关和审议关。经过认真研究,在要点中补充了“召开全省立法工作会议,突出立法工作重点,着力增强针对性实效性”的内容,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提高立法质量。
关于监督工作,有的委员提出,要加大对执法部门特别是基层执法部门的专项督查,规范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确保各项法律法规落地落实,切实维护法律尊严和法律权威。经过认真研究,在要点中补充了“认真落实年度监督计划”“修改完善我省实行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制度办法”“探索制定省人大开展质询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内容,进一步依法加强监督,促进“一府两院”改进工作。
关于代表工作,有的委员提出,要加强代表特别是新当选代表的培训力度,进行专业、系统、全面的培训,提高代表委员履职能力水平,要加大推动“一府一委两院”与代表的联系,尤其与基层代表的联系,切实拓宽代表知情知政渠道。经过认真研究,将要点中“建立常委会组成人员调研期间看望代表征求意见机制”修改为“建立常委会组成人员调研期间看望代表、代表走访联系群众、征求代表群众意见机制”,在“组织省人大代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宪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后补充了“学习履职方式方法”“探索建立人大代表履职管理办法”的内容,进一步密切同代表与人民群众的联系,为代表依法履职提供有力保障。
关于自身建设,有的委员提出,要加强新任常委会委员和人大机关工作人员的培训,进一步加强对基层人大工作的指导,持续推进解决基层人大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困难。经过认真研究,在要点中补充了“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全面推进省人大机关政治、思想、组织、作风和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建立完善健全相关管理制度”“改进和加强干部培养选拔任用工作”的内容,进一步全面推进人大工作和建设。
经过常委会会议审议,认识更加统一、目标更加明确、路径更加清晰,充分展示了新一届省人大常委会的新气象新要求,为本届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职明确方向、开出好头。大家表示,要以此为起点为动力,认真贯彻落实常委会2018年工作要点,找准依法履职的坐标定位,明确扎实工作的目标任务,凝心聚力、开拓奋进,努力为实现“一个同步、四个更加”奋斗目标贡献智慧和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