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文化和新闻出版厅关于征集文化产业重点项目的通知

21.01.2015  18:15

各市、州文化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文化部《关于征集文化产业重点项目的通知》(产函[2015]3号)要求,为做好2015年我省重点文化产业项目推荐工作,积极争取国家在政策、人才、技术、资金等方面的支持,现将有关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2015年度文化产业重点项目

  各市、州文化局认真按照《关于征集2015年度文化产业重点项目的说明》(附件1)要求,积极组织本地文化企业自行申报,申报项目数量不限,第一批申报截止日期为2015年4月10日。

  二、特色文化产业、藏羌彝文化产业走廊及丝绸之路文化产业重点项目

  (一)申报程序。要认真按照《关于征集特色文化产业、藏羌彝文化产业走廊及丝绸之路文化产业重点项目的说明》(附件2)要求,筛选优质文化产业项目进行申报。

  (二)项目内容。特色文化产业重点项目要筛选具有鲜明区域特点和民族特色的文化产品和服务,形成一定规模的项目。藏羌彝文化产业走廊重点项目按照核心区、辐射区有利于传承保护民族文化、促进文化旅游深度融合发展、扩大就业,对该区域文化产业发展具有重大示范带动作用的特色文化产业项目。丝绸之路文化产业重点项目筛选以优秀地方和民族特色文化资源保护传承和合理开发利用为核心,充分体现丝路文化主题,推动文化产业特色化、品牌化、国际化发展,在拉动经济发展、扩大经贸合作、密切人文交流,促进贸易畅通、民心相通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的文化产业项目。

  (三)申报要求。各市、州文化局按照征集说明,认真审核推荐,提出排序意见。申报的项目我厅将会同省财政厅组织专家评审后,按照文化部申报项目数量要求,择优推荐上报。申报材料一式六份(包括文本及电子文档)。

  (四)申报时间。请各市、州文化局于2015年2月5日前统一上报至省文化新闻出版厅文化产业处,逾期不予受理。

  (五)联系方式:

  省文化新闻出版厅文化产业处 尚军邦

  电话:0971—8253719

  邮箱: [email protected]

  附件:

                1.关于征集2015年度文化产业重点项目的说明

                2.关于征集特色文化产业、藏羌彝文化产业走廊及丝绸之路文化产业重点项目的说明

                3、青海省入选2014年度文化部特色文化产业、藏羌彝文化产业项目名单

青海省文化和新闻出版厅  

2015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