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多部规章相继施行

03.11.2016  02:36
    为积极稳妥地推进出租汽车行业改革,鼓励创新,促进转型,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出行需求,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文件精神,交通运输部相继出台、修订了多部出租汽车行业管理部门规章。
    一是由交通运输部等七部门联合颁布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将于2016年11月1日起正式施行。《暂行办法》明确了网约车平台公司、网约车车辆和驾驶员、网约车经营行为、监督检查、法律责任等内容。二是交通运输部对《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进行了修订,将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细分为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并以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63号予以发布,自2016年10月1日起施行。三是交通运输部修订了《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明确为《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自2016年11月1日起施行。出租汽车行业管理部门规章的相继施行,对促进巡游出租汽车转型升级,规范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推进两种业态融合发展,提升服务水平和监管能力,构建多样化、差异化出行服务体系,促进出租汽车行业持续健康发展,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出行需求,提供了强有力的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