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施行“最严禁放令”   警方接连开出罚单,加大打击非法储运烟花爆竹力度

13.01.2016  16:19

   中国环境报记者蔡新华 见习记者刘静  

  新修订的《上海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从1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一法规对上海烟花爆竹的燃放范围和销售、运输、储存等做出了明确规定,被不少市民称为“最严禁放令”。

  这一“最严禁放令”执行情况如何?记者在元旦小长假期间进行了采访。新年伊始,往往是烟花爆竹销售和燃放的高峰时期,上海市公安、消防部门通过加强执法,查处了一批违法行为,并展开相应的宣传告知工作。截至1月3日,全市查处非法储存、燃放烟花爆竹行为6起,其中4起系违法燃放烟花爆竹行为;行政处罚6名违法行为人,及时发现并劝阻非法燃放行为29起。

  一些市民也表示,燃放烟花爆竹确实已不适应当今的大型城市生活,不仅污染大气环境,还会给雾霾天气“添砖加瓦”。他们建议在加强执法、严控源头的同时,可以发掘更多有益的纪念和营造氛围的方式。

   新规施行,上海警方接连开出罚单  

  《上海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扩大了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范围。对此,上海市公安部门加强了视频巡逻叠加实兵巡逻的相关措施,加强执法、管理力度。在严查违法燃放的同时,公安部门还对违法销售、运输、存储烟花爆竹的行为进行查处。

  新年的钟声刚刚敲过,一道礼花就划过嘉定区真新地区的上空。上海市公安局嘉定分局真新新村派出所民警在视频巡逻中发现,曹安路靠近丰庄路一银行门口有人燃放烟花爆竹。

  派出所综合指挥室立刻向正在附近巡逻的民警发出指令,民警小刘正好在曹安路、定边路巡逻,他立即赶往现场,赶到现场时约为零时3分50秒,此时,男子金某已燃放了3个18响的礼花,还剩下3个礼花和两串1000响的鞭炮正待燃放。小刘马上制止了金某,并将剩下的烟花爆竹收缴。

  真新新村派出所管辖范围位于外环以内,根据新修订的《上海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禁止在外环线以内区域、外环线以外8类场所燃放烟花爆竹。但金某对此并不知情,当民警赶到现场制止其违法行为时,他还大惑不解。民警当场对金某进行了教育,并将其传唤至派出所进行进一步询问。

  金某称,为了庆祝跨年,他和一帮同事、朋友决定燃放烟花爆竹“图个热闹”,根本不知道禁燃新规,“烟花爆竹是朋友买的,但一群人中除了我都是小姑娘,作为男生我就自告奋勇,没想到会违反规定。”随后,嘉定区警方根据《上海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第二十八条,对其处以100元罚款。

  无独有偶,1月1日上午10时44分许,浦东新区公安分局接到群众报警,称在杨高南路1288号一公寓有人燃放烟花爆竹。接到报警后,塘桥派出所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处置。

  民警赶到后,发现是小区内一住户因结婚迎亲而准备燃放爆竹,民警在现场明确告知当事人,根据新修订的《上海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自2016年1月1日起,禁止在上海市外环以内燃放烟花爆竹,并要求当事人将尚未燃放的爆竹收起。对方也允诺不再燃放。

  然而,前来迎亲的男子王某竟趁民警不备,偷偷将爆竹拿到小区外面的马路上燃放,民警随即上前制止并将王某带到派出所处理。王某因明知民警已事先告知不准燃放爆竹,仍存侥幸心理,在小区门口燃放爆竹,被浦东公安分局处以行政罚款100元。

  1月1日傍晚时分,在普陀区曹杨路一家宾馆门口,也有市民因举办婚宴大肆燃放烟花爆竹,随后被普陀区警方处以罚款。

   加大打击非法储运烟花爆竹力度  

  据悉,在查处违规燃放的同时,上海警方还加大了打击非法储运烟花爆竹的力度。

  1月1日上午10时许,上海市公安局松江分局洞泾派出所民警在对洞宁路一家杂货店进行安全检查时,发现店内储存有烟花13只、爆竹12卷。经查,去年12月以来,店主金某在未取得许可的情况下,非法储存和销售烟花爆竹。金某随后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

  1月1日19时许,闵行区康城社区保安在进行巡查时,在一处废置停用的办公楼二楼一间房间内发现50余箱烟花爆竹杂乱堆放在一起。闵行区消防支队接警后,会同莘松派出所民警迅速出动。经初步调查,这些烟花爆竹种类多样,堆放场所没有任何安全防护措施,初步认定这些烟花爆竹为非法存储。

  随后,闵行消防支队将全部非法烟花爆竹进行收缴,并转移至专门的危险品仓库存放,今后将集中销毁。公安和消防部门还将对烟花爆竹的来源和存储进行进一步调查。

   积极做好法律新规解释工作  

  记者走访发现,尽管多数市民关注到燃放烟花爆竹规定的变化,但仍有少数市民称不知晓。

  为扩大“上海外环线以内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知晓率,上海市各区县公安消防部门均在积极宣传:普陀区公安消防部门在雪松路等人员密集场所摆摊设点,嘉定、南汇、奉贤3区公安消防部门则走进居(村)委会,积极做好新修订的《上海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的解释工作。

  “我们去年春节销售完烟花爆竹后,连仓库都退了。”1月2日下午,记者来到位于兰溪路241弄真如老街上一家食品干货店,营业员这样告诉记者。去年这家店曾获得烟花爆竹销售资格,烟花爆竹曾摆在进门最显眼的柜台上,但今年这些柜台摆放的却是酒和各类副食品。

  记者注意到,柜台内还摆着一张“告知书”,提醒消费者“外环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请至外环线外指定商店购买”。营业员称,这家店是百年老店,网上能查到烟花爆竹销售资质,所以周边不少居民会到这里来购买烟花爆竹:“今年仍然有人来问我们买,所以就摆了这张卡片提醒。

   市民为落实“禁放令”支招  

  “看看现在这大气环境,烟花爆竹确实有禁放的必要。”1月2日下午,记者来到位于闸北区的中远两湾城小区,一位居民表示,虽然燃放烟花爆竹是习俗,但现在城市空间密集,大气污染问题日益严重,从环保和安全的角度来看,确实应该放弃这个旧习惯,移风易俗。

  “春节时楼下车辆报警器响一晚上,车身、玻璃经常被炸坏;还有人直接从窗户把爆竹挂出来放,挺危险的。”市民小孙告诉记者,他专门查过燃放烟花爆竹的来历:“过去燃放烟花爆竹其实是为了安全。如今生活变了,我们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也是为了环保和安全。

  不过,要想彻底改变这一习俗,在不少人眼中仍然“任重道远”。1月2日下午,中远两湾城第四居委会的多名志愿者聚集在一起,为确保“最严禁放令”支招。

  “我们现在每天有6名志愿者巡逻,发现燃放烟花爆竹肯定上前劝阻,但有些人不听劝阻,需要执法部门快速行动。”有志愿者建议执法部门应与社区联动,志愿者、居民发现违法行为及时报警、拍照,物业部门提供监控视频,执法部门快速联动执法,让法规发挥应有作用。

  “抓违法燃放难度比较大,控制源头可以事半功倍。”有人提出建议,对违法销售的商家予以重罚,而在外环内运输烟花爆竹同样违法,也可以依法处罚,“前端理顺,后端效果就显出来了。

  此外,还有志愿者提出,在逢年过节这类过去集中燃放烟花爆竹的时段,公安、消防部门便于统一管理、及时出警,但日常的婚丧嫁娶却相对难管。他们呼吁更多市民用音乐、鲜花等多种方式替代传统的烟花爆竹营造气氛。

  “这两年市民出于对安全和环境的考虑,烟花爆竹确实一年比一年放得少。”一名志愿者告诉记者,她相信“最严禁放令”会得到社会的遵守和认可:“我们这群志愿者平均年龄69.8岁,老年人都可以接受,小年轻有啥不好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