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国土资源厅西宁(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土资源管理分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02.09.2015  10:47

青海省国土资源厅西宁(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土资源管理分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青经开国土资东告字[2015]0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土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的规定,经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西宁(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川工业园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方案的批复》(青政土函[2015]69号)批准,青海省国土资源厅西宁(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土资源管理分局拟以挂牌方式对位于开发区东川工业园区宗地编号为630102102006GB00294的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出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地块基本情况

地块编号

地块位置

地块面积

平方米(亩)

规划土地用途

出让年限(年)

规划指标要求

履约保证金(万元)

容积率

建筑

密度

绿地率

630102102006GB00294

青海方成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东、青海中小企业创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南、金穗路以西、沪宁路以北的用地范围内

13205.86(19.81)

商服

用地

  40

容积率≤6.4

建筑密度≤55%

绿地率≥20%

5309.36

 

二、竞买人范围和条件

(一)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法律另有规定者除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竞得人必须严格按照建设用地出让合同规定的条件进行开发建设。

(二)条件:

  竞买人拟建项目应符合开发区总体规划,并经开发区国土资源管理分局审核通过后方可参加竞买。

三、 申请竞买与登记办理

   (一)参加竞买者请于2015年9月2日上午9时至2015年9月23日下午5时前到青海金地不动产评估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办理有关报名登记手续,报名时应携带单位介绍信、竞买申请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拟建项目情况介绍等有效证件资料。

  (二)凡报名参加竞买者需填写挂牌竞买申请表,向出让人缴纳履约保证金,如未能按时足额缴纳的,取消其竞买资格。竞得人交纳的保证金,在中标后转为定金,未竞得者出让人在5个工作日内退还保证金,不计利息。

  (三)报名费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无论是否竞得土地均不予退还。

四、报价时间和地点

   经审查符合条件的竞买人请于北京时间2015年9月24日上午9时至2015年10月13日下午5时内(节假日除外),将报价单提交到青海省国土资源厅西宁(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土资源管理分局。

五、挂牌竟得人的确定方式

   1、在挂牌期限内只有一名竞买人时,其最高报价高于或等于起始价时,竞买人竞得土地。

  2、若在挂牌期限截止时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要求报价的情形,且报价均高于挂牌起始价的,挂牌主持人应当宣布挂牌出让转入现场竞价,并宣布现场竞价的时间和地点,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六、挂牌地点

   本次挂牌出让不再组织勘查现场踏勘,有意竞买者可自行踏勘现场。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川工业园区管委会十一楼。

七、出让人及地址:

   青海省国土资源厅西宁(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土资源管理分局

  地址:西宁(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桥路38号

  联系人:韩尚才 

  联系电话:0971-8212897  8211754

  传真:0971-8211911

 

              二〇一五年九月二日



省委召开常委会会议 王建军主持
  5月10日,省委召开常委会会议,水利厅
12.68亿元财政资金支持全省重大水利工程建设
  我省集中力量推进一批全局性、战略性节水供水重大水利工程,近日省财政厅下达资金12.水利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