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宁对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提出要求

01.10.2018  21:10

  9月29日,省政府召开省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工作会,安排部署下一阶段工作任务。省委副书记、省长刘宁提出工作要求。

  刘宁指出,社会信用体系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社会治理体系的重要组织部分,也是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重要基础。近年来,我省认真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紧紧围绕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开展了一系列扎实有效的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为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建设“诚信青海”发挥了积极作用。

  刘宁指出,信用体系建设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事关社会文明进步,任务艰巨、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各地区、各部门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省委十三届四次全会精神,进一步提高认识,完善制度,强化举措,加强配合,形成合力,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各项工作,努力营造全社会处处讲信用、人人守信用的良好氛围,为实现“一优两高”战略目标和建设更加富裕文明和谐美丽新青海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