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梦溪:礼的精神内核是“敬”
个人与个人之间,在没有更多人在场的情况下,礼貌与否的直接影响仅限于彼此之间,但间接影响却不限于彼此之间,因为每个人背后都有一个或大或小的家庭以及社会网络。因此,个人之间的不礼貌,看似得罪的是一个人,实际上往往得罪了一批人。至于在群体场合,众目睽睽、大庭广众之下,失礼行为的代价就更大了。
礼貌与否不是由对错决定的,不能因为自己是对的就可以没有礼貌。相反,虽然自己是错的,由于讲究礼貌,却可以使过失的损失面有所减小。所谓“得罪”了人,有时候是因为对错问题,但更多时候是由于礼貌不周或者失礼。比如,某一场合,多人在座,迟来的一位一边致歉,一边将带来的小礼品分送给各位,其他人都拿到了,只有一位没拿到。分送小礼品者如不作出恳切解释,尽力补救,就是明显的失礼。所谓宁可漏一村、不可漏一人,一人向隅、举座寡欢,讲的就是这个道理。
失礼后果的大小轻重与失礼的对象有关,也与失礼的场合有关。在上述分送礼品“漏一人”的例子中,如果所漏者是一位豪爽豁达之人,很可能哈哈一笑而过。所以俗话说:“宁得罪君子,不得罪小人。”但如果是重要场合,比如典礼,比如祭祀,比如国家间的外交活动,礼仪的周到或欠缺就不是那么简单的事了。历史上因为礼仪不周而引起大的争端,也是屡见不鲜的事。
礼貌和礼仪为什么如此重要呢?因为礼的精神内核是一个“敬”字。孔子说:“为礼不敬,临丧不哀,吾何以观之哉?”也就是说,在礼仪的场合,如果没有庄敬存在,就不值得一看了。孔子的弟子子夏也说:“敬而无失。”孟子说得更具体:“君子以仁存心,以礼存心。仁者爱人,有礼者敬人。爱人者,人恒爱之;敬人者,人恒敬之。”人类社会中的礼仪、人与人交往中的礼貌,都体现一个“敬”字。“敬”的取义,不仅是对他人、对施礼对象的尊敬,更主要是自己人格尊严的体现。问题是,你有尊严,别人也有尊严。所以,只有维护别人的尊严,别人才能维护你的尊严。“敬人者,人恒敬之”,说的就是这个意思。
国家、社会的大礼仪自有传统的规制,循之可也。所以《尔雅》解释“训”字为“穆穆、肃肃,敬也”,还是一个“敬”字。礼貌则是个人的一种修养,接人待物,随顺自然,无不成礼。但世间的事总是错综复杂的,如果遇到突发的意料之外的情况,如何执礼呢?应急之道、转危为安的办法仍然是“敬”。假如在毫无准备的情况下,有不速之客不请自来,怎样应对可是考验主人智慧的事。如果处理不当,露出不耐烦的样子,甚至下逐客令,结果就难以预料。应对突发紧急情况,不要忘了“敬之终吉”“敬而无失”。这也就是司马迁在《史记》的《礼书》中所说的“恭敬辞让之所以养安也”。这深刻揭示了和谐安定和“恭敬辞让”之间的关系。
(作者为中国艺术研究院终身研究员、中央文史研究馆馆员)
来源:《人民日报》( 2016年04月25日 07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