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生德︱青海省公安机关先进个人(2013—2017)简要事迹

26.02.2018  12:02

刘生德(右)  

刘生德,现任西宁市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大队长。2015年被评为青海省刑侦工作先进个人,2016年被评为大通县公安局先进党务工作者,荣立个人三等功2次,个人嘉奖2次。  

刘生德充分发挥调动全队的集体智慧,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团结全队民警,在他的带领下先后侦破多起影响较大的案件。同时,他通过抓大案要案侦破工作,使大通县刑事案件破案率得到有效提升。在队伍管理方面,刘生德坚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时刻以“人民公安为人民”为标尺,按照大队、中队、民警三个层次,带领党员民警全方位开展学习型党组织创建活动。结合窗口单位创建活动,改进服务作风,以实际行动取信于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