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积极开展“双创”工作 着力打造创新创业服务平台
09.10.2016 02:04
本文来源: 科技厅
一、加快“双创”示范基地建设
(一)搭建服务平台,提升创新创业服务能力。 充分利用国家高新区、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农业科技园区等各类特色产集群等科技资源创造更加有利于创新创业的环境和条件优势。构建大学科技园、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等创新创业服务平台。
搭建大学生创新创业平台。一是组织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激励大众创新创业。由青海省科技厅、财政厅、交通银行青海分行联合举办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着眼于未来新的经济增长点培育,重点围绕以创新推动创业。大赛中涌现出一批技术含量高,成长性好、发展前景广阔的企业,有望成为经济结构调整的生力军。如青海青藏华峰中蜂蜂业有限公司,在得到大学生创新创业引导资金以阶段参股形式支持的400万元以后,仅仅经过一年的时间,公司总产值就翻了一番,由500万元增加到1000万元,净利润50万元增长到210万元,增长4倍,养殖蜂群由200群增加到1200群,增长6倍,员工由25人增加到40多人,增长1倍,并在贵德县河东乡建设40亩新厂区一处,企业计划明年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还要筹建蜂文化馆,以文化促进企业发展。青海大学学生李建杰通过大学生创新创业投资引导资金108万元的支持,成功创办企业并打造了青海首款一站式O2O高校生活服务平台,受到大学生们的欢迎,并成为青海省内大学生休学创业的第一人。二是打造一流的创新创业服务平台,为大学生创新创业提供专业化的服务。采用“苗圃+孵化(加速器)+科技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小巨人”创新服务模式,整合社会各方面资源,打造集术资源、金融资源、导师资源为一体的创新创业服务平台,并通过平台为大学生创新创业提供全要素、低成本、便捷化的服务。大学生创业者通过这个平台,能够得到融资、入孵等对接服务,有关财务、法律、经营管理、知识产权等方面的咨询服务,企业申报科技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等服务,降低了科技企业的创业风险和创业成本,提高创业成功率。三是搭建社会创新创业服务支撑平台,吸引诸多投融资、法律、财务、知识产权等专业服务机构的共同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组织各类创业园、孵化器邀请大学生企业入驻。鼓励银行积极支持学生创业活动,除承诺优惠贷款支持外,还提供财务咨询、资金监管等服务。今年就有17家大学生创办的企业与多家孵化器签订入孵意向协议,有6家企业与银行达成授信意向协议,4家企业与风险投资机构达成投资意向协议。创新创业服务业通过参与大学生创新创业活动获得了新的发展机会。
构建创新创业支撑平台。根据《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实施意见》(青政办[2015]144)总体要求,青海省科技厅在全省范围内牵头部署众创空间建设任务,目前全省建设(含在建)众创空间和星创天地45家以上,申报国家级众创空间13家,申报国家级星创天地15家。目前已有4家获得国家备案。另外重点依托龙头企业、科研院所和大专院校组建众创空间,截至目前已经征集9家龙头企业众创空间组建方案,待论证后选择条件成熟的2家作为建设试点。
加强孵化平台建设。截止目前我省共拥有国家大学科技园1家,科技企业孵化器8家,其中国家级孵化器4家。2015年底,全省科技企业孵化器总面积达48.91万平米,累计孵化企业918家,累计毕业企业136家,其中当年在孵企业311家。同时,结合科技扶贫的实施,积极推进了农村电子商务的发展。例如,由青海费雷电力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青海省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科学技术局牵头组建的民和县电商扶贫众创空间通过与阿里巴巴合作,在民和县成功签约农村淘宝项目,目前已在民和县建立了近百家农村电商服务站。
(二)设立专项资金,加强创新创业资金保障。 在省财政的大力支持下,整合各类资金,撬动社会资金,共同支持众创空间等创新创业服务平台建设。一是设立青海省大学生创新创业投资引导资金。省科技厅会同省财政厅制定出台了《青海省大学生创新创业投资引导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每年整合5000万元财政科技资金,以无偿资助、贷款贴息、阶段参股和贷款风险补助等多种方式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2015年下达青海省大学生创新创业投资引导资金5000万元,其中1000万元用于青海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科技服务能力建设;另外4000万元重点支持首届“交行杯”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参赛企业和团队,其中以无息贷款方式支持企业和团队45家,支持金额1829万元,以阶段参股形式支持2家企业,资助金额600万元,贷款风险补偿金600万元,其他240万元,结转731万元。二是设立科技创业孵化基金。省科技厅利用青海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联合兴业银行西宁分行设立了规模为5000万元的青海省科技创业孵化基金,支持创新创业。
(三)建立联动机制,合力推进创新创业。 为推动我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工作,根据青政办[2015]144号文件要求,省级层面由省科技厅牵头,联合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金融办、青海银监局、团省委等单位,建立了联动工作机制;各地区和部门内部也确定了推进“双创”工作负责人,明确了工作任务,合力推进我省创新创业工作。
二、激发各类主体创业创新活动
(一)落实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政策。 为加快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激发科技人员创新创业,省委省政府出台《中共青海省委 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的实施方案》(青发[2016]28号)、《中共青海省委 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创新驱动发展的实施意见》(青发[2015]17号),省政府出台《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知识产权工作的实施意见》(青政[2016]52号),省政府办公厅出台《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实施意见》(青政办[2015]144号)等一系列政策措施,允许和鼓励高校、科研院所、技术推广单位和国有企业等企事业单位科技人员经批准后到众创空间离岗创业,可在3年内保留其人事关系。允许和鼓励高校、在青科研院所科技人员在完成本单位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前提下在职到众创空间等创业平台创业,其收入归个人所有。为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若干规定的通知》(国发[2016]16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28号),由省科技厅负责起草了《青海省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方案》,在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已形成送审稿,拟报请省政府审定后印发执行。
(二)扩大高校和科研机构的自主权, 提高科研人员创新创业的积极性。省委出台的《中共青海省委 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创新驱动发展的实施意见》(青发[2015]17号)明确提出下放成果处置权,提高科研人员成果转化收益分享比例。另外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17号文件,由省科技厅起草,省政府出台的《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知识产权工作的实施意见》(青政[2016]52号),明确指出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可自主支配知识产权成果及其转化收益,并对职务发明专利权人的奖励提出明确的标准,其中对专利产生的净收入及作价投资获得的股份或出资比例,应提取不低于50%用于奖励。对研发和成果转化做出重要贡献的人员的奖励份额,不低于奖励总额的50%。同时,青海省委出台的《青海省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指出要构建人才创新创业收益保障机制,明确提出要完善科技计划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将科研项目直接经费中多数科目预算调整权限及项目结余资金使用权限下放到项目承担单位,赋予人才更大的经费管理支配权,推行有利于人才创新的经费审计方式。诸多政策文件的出台极大提高科研人员创新创业的积极性。
三、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工作存在的问题
由于我省地处西部欠发达地区,技术和人才短缺,创新水平和创业层次普遍较低,创新创业服务能力比较差,知识产权、科技成果流通转化速度较慢,创新创业的总量比较小,创新创业成果和效率不足。主要表现在六个方面。一是鼓励和支持创新创业的政策措施相对分散,缺乏系统性,没有形成合力。二是现有政策支持对象基本集中在科研人员和大学生创业,在职创业或离岗创业所在单位对支持创新创业有顾虑,制约条件较多,政策未能得到完全落实。三是创新人才不足,创新创业基础较薄弱。以大学毕业生为主的创新创业群体,缺乏创业经验,抵御市场风险能力弱,创业项目很难被投资机构看中,创业融资困难较大。四是创新创业公共服务能力不足,专业化服务平台较少。专业的服务人才和团队不足致使我省创新创业公共服务平台和服务机构相对缺乏,缺乏为创新创业活动提供法律、知识产权、金融、咨询、检验检测和技术转移等一站式服务的机构。
四、下一步工作思路及建议
(一)政策文件落实,配套政策完善。 突出重点难点,统筹做好全社会创新创业,结合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以及各类新业态、新模式发展,引导高校毕业生转变观念,增强创新促行业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一是充分贯彻落实省委十二届十二次全会精神,落实好中共青海省委 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创新驱动发展的实施意见》(青发[2015]17号)、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实施意见》(青政办[2015]144号)等文件精神。二是加快出台《青海省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方案》、《青海省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企业“ 双倍增”及科技小巨人培育计划实施方案(2016-2020)》等配套文件,为全社会开展“双创”工作提供政策支持。
(二)继续加强创业平台建设。 加大建设低成本,全服务的创新创业服务平台。充分发挥龙头骨干企业创新主体的作用,培育和发展龙头骨干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协同发展的众创空间。利用高新区、农业科技园、大学科技园、技术创新联盟等载体的创新资源优势,在我省重点产业领域开展建设科技企业孵化器等创业平台。
(三)加强服务平台建设,满足多层次创新创业需求。 建立健全双创支撑服务平台,引导和推动创业投资、创业孵化与高校、科研院所等技术成果转化相结合,做好创新创业辅导、企业管理、科技金融、风险把控、市场营销等工作,提高创新创业成功率。
(四)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环境。 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网络平台、多媒体宣传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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