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度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重点工作责任分工的通知

06.05.2015  19:48

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地产公司:

  根据《西宁市2015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目标责任书》的要求,对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创城工作进行重点责任分工,明确任务,细化责任,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一、共性目标

(一)进一步深入学习,推动理论武装工作

   1.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 及时建立健全各类学习制度,制定学习计划;抓好支部学习,发挥带学促学作用;组织党员干部开展教育培训,经常开展学习交流活动,用讲话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2. 开展中国梦宣传教育。 利用“清明”、“七一”、“十一”等重要时间节点,联系党的奋斗史、创业史、改革开放史、深化中国梦宣传教育。

  3. 大力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活动。 以我们的节日及相关主题实践活动为契机,组织开展先进典型人物学习推荐、道德讲堂、规范礼仪、重大纪念日等大力弘扬中华传统美德,组织开展经典诵读、全面阅读、孝老爱亲、节俭养德的活动。

  (二)开展精神文明建设重点工作

1.积极参与文明单位创建活动。

2.加强诚信建设。强化单位内部诚信教育,增强法律和诚信意识;在重要时间节点,开展集中诚信教育活动,培养诚信观念和规则意识。

3.成立学雷锋志愿服务队,积极开展关爱困难人群志愿服务活动。

4.开展文明旅游、文明交通、文明餐桌、网络文明传播教育,单位工作人员无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

5.开展“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宣传。设置尊德守礼文明提示语、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宣传栏、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贴图等。

6.组织开展“我们的节日——春节、元宵节、清明节、端午节、七夕节、中秋节、重阳节”等主题实践活动。

7.加强城乡结对帮扶共建工作。落实全市“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任务。

责任单位(处室): 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西宁地产开发经营有限公司

  二、个性目标

(一)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

  1. 重点领域诚信管理制度建设

  在行业领域推广使用职业信用报告,建立诚信“红黑名单”制度,引导从业人员讲求职业操守、恪守诚信规范。

责任单位(处室): 市场监管处、物业管理处、资金监管处、政策法规处

  (二)公共设施与公共交通

   1.无障碍设施, 一是 各类公共建筑以及新建住宅(2002年以后建造的配有电梯的商品房)设有无障碍设施。 二是 无障碍设施管理、使用情况良好(督促指导物业公司对小区内已建成的无障碍设施进行日常维护和管理)。

责任单位(处室): 住房保障处、市场监管处、物业管理处、局属各企业

(三)社会保障

住房保障制度:住房保障规划纳入当地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加快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

责任单位(处室): 住房保障处、西宁市公共租赁房经营有限公司

(四)公共安全

安全保障: 一是 2005年以后新建居住小区安装电子视频监控系统,并有明显标志; 二是 社会重点单位及社区物防、技防、人防、消防水平符合安全要求;(居住社区有门卫值班或安全巡逻等防范制度;住宅楼有符合标准的防盗、消防等设施;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道没有被占用、堵塞现象。)

责任单位(处室): 物业处、西宁康泰物业经营有限公司、西宁市公共租赁房发展有限公司

  (五)社区物业管理公司

1.工作人员着装统一,持证上岗,挂牌服务,文明礼貌;

2.公开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办事制度;

3.工作人员全天候值班,报修及时(水电小修不过夜);

4.保安、保洁、绿化服务到位;

5.有高效的投诉、回访处理机制(查阅投诉处理记录)

6.利用电子显示屏或固定广告牌等媒介刊播“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随机抽查社区物业管理公司3家。3处均符合上述标准为符合。

责任单位(处室): 物业处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责任处室及单位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深入一线办公、深入一线靠前指挥,要把创城工作和“三基”工作相结合,要按照责任分工和工作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把创城的每一项工作任务落实到单位、落实到个人。

(二)明确思路,精细工作。 责任处室及单位针对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未达标项目要认真分析原因、研究对策、完善措施,存在的问题逐项整改到位。

(三)加强配合,整体推进。 责任处室及单位要从大局出发,相互支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形成“上下联动、全面参与、齐抓共管”的创建局面,对于安排的工作任务,积极配合,通力合作,整体推进。

(四)强化督查,力求实效。 局创城办将定期进行督查,强化动态监督。对推诿扯皮、行动迟缓、问题突出的,通报批评并责令整改;对整改不力或因工作不落实影响创城效果的,严肃问责。

(五)高标准做好档案收集整理工作。 责任处室及单位要明确任务,充分认识创城材料收集整理工作的重要性,确定专人负责档案资料的收集工作。

(六)高度重视,做好创城信息报送工作。 各责任处室、单位要高度重视创城信息报送工作,指定专人负责。结合各自工作实际,总结创城工作的典型经验、开展的特色工作(活动)、取得的成效等及时上报创城信息。信息报送工作纳入日常工作考核和年底创城目标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