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推荐新一轮创建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单位公示
17.10.2016 22:39
本文来源: 卫生厅
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开展新一轮全国计划生育先进单位创建活动的通知》、《青海省创建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单位实施方案》要求,按照县(市、区)申报、市(州)级推荐、省级评审、国家命名的程序,我委在组织开展申报、推荐、评审的基础上,拟定西宁市 大通县、 城北区 ;海东市 平安区 ;海西州 格尔木市 ;海南州 贵德县 ;海北州 门源县 ;黄南州 同仁县 ;果洛州 玛多县 ;玉树州 治多县 为我省第一批创建新一轮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单位,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自2016年10月17日—10月24日,期间如对以上推荐的先进单位有问题和意见,可通过来函、来电等方式,向我委基层指导处反映。
电话传真:0971-8225057
青海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6年10月17日
本文来源: 卫生厅
17.10.2016 2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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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支持省人民医院护理学科建设、发展以及人才培养,卫生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