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中院环境资源审判庭不断创新学习方式 努力提高专业审判能力

20.05.2016  15:23

        西宁中院环境资源审判庭成立以来,面对新的审判业务工作,环境资源庭不断采取灵活多样的业务学习方式,提高业务技能,为做好环境审判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5月13日,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城西区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庭的全体干警参加了我院环境资源庭举办的环境保护专题讲座会。邀请青海民族大学张立教授进行了专题讲座。

        讲座从环境保护的一般性规定和特别性规定、环境侵权法律适用问题及责任认定三个方面进行了详细地阐释。张教授在讲座中指出,当前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环境污染愈加严重,广大群众对涉及自身利益的环境污染越来越关注,处置环境污染的困难和问题日益突出。在司法审判改革中环境资源审判机构专门化进程加快,我国环境资源审判模式的探索研究已成为重大课题。通过聆听讲座,大家一致认为讲座主题鲜明、立意深刻,对于环境侵权法律适用、责任主体等重要法律问题有了更加系统地了解和掌握,并且对环境权益的理解进一步加深。为我们做好环境侵权方面的审判工作增添了理论素养。

        环境保护审判是专业性很强的审判工作,需要一支业务娴熟,精通专业知识的专业化审判队伍。在环境资源庭成立仪式上,董开军院长、乔健院长对从事环境资源审判的法官们作出了要求,表达了期望。两级法院的法官为了办好案件,加强了自身业务的提高学习,采取自学、“走出去、请进来”与环保部门相互学习等各种方式,进行了全方位、多层次的业务培训。

        此次培训就采取了主动与青海民族大学、青海师范大学的环境保护法专家联系,邀请专家学者进行专题讲座的形式进行学习。另外我院环资庭与西宁市环保局达成培训资源共享的意向,环保局举办的培训讲座均邀请我们参加。同时,法官们也为环保局的工作人员授课,逐步实现法律职业共同体环境司法专业化水平的同步提升。通过一年多的努力,我们初步探索出了一条灵活多样的学习方式,使学习不再是被动的等待,而是主动地参与。通过对专业、综合知识的学习,不断开阔眼界、开阔思路,提升自身审判能力,以适应日益增长的环境审判的需求。

 

用好红色资源筑牢初心使命省民政厅不断深化党史学习教育
  近日,省民政厅组织党员干部职工赴海北州原子城纪念馆和民族团结进步教育中心参观学习,追忆峥嵘岁月,赓续红色基因,丰富学习内涵,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增信走心有新意......民政厅
青海省社会救助工作领导小组召开第一次(扩大)会议
  9月24日,青海省社会救助工作领导小组召开第一次(扩大)会议,副省长、省社会救助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匡湧主持召开......民政厅
阿更登副厅长调研指导厅系统驻村乡村振兴工作
  10月12日,省民政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阿更登率队深入海东市互助土族自治县五峰镇纳家村,调研指导厅系统驻村乡村振兴工作。互助县委副书记、县长王国栋,县委副书记赵以鸿到村陪同调研......民政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