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大美甘河工业园区尾气综合利用制烯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1、项目名称:青海大美甘河工业园区尾气综合利用制烯烃项目
2、建设单位:青海大美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3、项目概要:
(1)建设地点:青海省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甘河工业园区西区
(2)建设内容:500万吨/年选煤厂、60万吨/年烯烃厂及配套公辅工程
(3)主要工程组成:主体工程主要有选煤、甲醇制烯烃、聚乙烯、聚丙烯等生产装置;公辅工程主要有热电站、空压站、污水处理系统、罐区、火炬等;依托工程主要有园区渣场、铁路等
(4)项目占地与投资:占地271公顷,总投资127.7亿元
二、主要工作内容
环境影响评价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1、收集相关的区域发展规划、环境功能区划,分析本项目建设与规划的相符性;
2、通过现场调查、资料收集、环境监测,了解项目所在地的环境保护目标和环境质量状况;
3、根据工程分析、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预测、评估本项目建设对环境的影响,拟采取的环保治理措施的可行性及需要补充完善的污染防治措施的必要性,最大程度地降低工程对周围环境的不利影响,为本项目的生产和环境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4、通过各专题的评价,分析和评述总图布置的合理性;
5、通过环境风险评价,规定本项目环境风险防范管理措施和应急计划;
6、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评价本项目建设是否可行;
7、在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期间,广泛征询公众意见和建议,并对公众意见进行反馈。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如下:
1、您是否了解本项目的建设?
2、您认为本地区的环境质量状况如何?
3、您认为本项目的建设是否能够推动区域经济的发展?
4、您对本项目建设在环境保护上有什么建议和要求?
5、本项目建设后,您最关心哪些方面的环境问题?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1、本项目第一次环评公示于2014年6月26日开始公布,自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电话、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出意见。
五、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和承担环境影响评价的环评单位提供与公众沟通的平台,公众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沟通:
建设单位:青海大美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青海西宁市城东区东川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桥路30号(邮编810007)
联 系 人:黄新华
联系电话:0971-7160297
传 真:0971-7160232
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环评单位:北京国寰天地环境技术发展中心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育慧南路1号C栋417(邮编100029)
联 系 人:郑颖
联系电话:010-84665416
传 真:010-84646395
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2014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