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校长的小金库

08.01.2019  15:33

  青海新闻网讯 2009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明文规定各单位严禁设立、使用“小金库”,各级地方政府也不断加大力度打击和查处“小金库”,成效显著,但仍有少数干部心念“小金库”,不惜违规犯纪触法,时任西宁市湟源县农业技术学校副校长谈辉就是其中之一。2018年9月28日,谈辉、董娜、冯秀秀在实施国家农村劳动力培训阳光工程项目期间设立“小金库”并挪为私用,被湟源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12月19日,湟源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此案。

  案起缘由

  “‘贪’字让我迷失了,落得如此下场。”谈辉站在审判台上悔不当初。

  2011年,随着国家对我省农村教育力度的不断加大,针对农民培训课程日趋增多。湟源县农业技术学校担此重任,为农民进行国家农村劳动力培训阳光工程、新型职业农牧民培训工程等项目的培训工作。

  谈辉任职期间主管培训和财务工作,发现培训课程通常会以授课内容设定授课时间,有时候原本设定5天的课程3天就结束了,负责接待培训学员的宾馆或酒店就会将培训的结余款返还给学校。谈辉以修缮办公楼宇、弥补办公经费为由,指使会计董娜、出纳冯秀秀把培训结余的钱款私设成“小金库”。

  2011年至2017年期间,相关单位返还给湟源县农业技术学校的培训项目结余资金总计93万余元,谈辉都让冯秀秀存入中国农业银行,并以她的名字开设账户统一管理。

  2016年10月,谈辉走进财务室告诉二人,由于自己在西宁购房,要缴纳首付款,需要从“小金库”借30万元,并保证3个月内卖了自己在湟源县城的房子后立即归还,同时给冯秀秀写下了一张借条。

  世事难料。3个月后,谈辉的房屋不仅没有及时卖出去,身体却出了问题,还钱困难。于是,在谈辉、董娜、冯秀秀商议后,决定将93万余元的公款私分后占为己有,谈辉和董娜各分得311700元,冯秀秀分得311298.94元。谈辉也将借条从冯秀秀手中要了过来。

  2017年年初,湟源县农业技术学校的主管单位青海畜牧兽医职业技术学院在核查学校账目时发现了问题,要求3人主动投案。

  11月6日至9日,谈辉、董娜、冯秀秀3人走进了中共湟源县纪律检察委员会的大门。

  对簿公堂

  2018年9月28日,湟源县人民检察院对谈辉、董娜、冯秀秀3人提起公诉。12月19日,湟源县人民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审理了此案。

  法庭上,谈辉、董娜、冯秀秀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庭审中,控辩双方争议的焦点重要集中在两点。

  一是3人是否属于共同犯罪。谈辉的辩护人称:3人是在当面共同结算银行单据后均分剩余钱款的,其余两人并没有反对。冯秀秀和董娜的辩护人就3人共同商议私分公款,属于共同犯罪这一点不予赞同。冯秀秀辩护人称,谈辉在2017年9月因病办理离职手续期间曾多次督促销毁“小金库”财务资料,以免查出问题。并且明确提出而不是经过商量后均分钱款的。谈辉指使她们这样做的,作为下属自然不敢公然违抗领导的决定。会计董娜辩称,谈辉当时借走30万现金后,因自身原因无法及时归还,于是指使她俩将剩余公款平分,并且三番五次叮嘱不要直接存入个人账户。由于自己生性懦弱,也因为是领导的安排,明知违法,也默许照办。

  庭审中,公诉人也就3人是否区分主从犯问题当庭做了陈诉。首先,谈辉、董娜、冯秀秀具备贪污罪的主体身份。在卷证据显示,湟源县农业技术学校属于国家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谈辉担任副校长职务,董娜、冯秀秀分别担任会计和出纳一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93条之规定,属于在事业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是国家工作人员。其次,谈辉、董娜、冯秀秀明知自己的行为违反法律规定,仍然采取序列开支的手段套取培训项目款项,经秘密商议私分后据为己有,具有主观方面的共同故意。

  另一个焦点集中在本案的3名被告人是否适用于缓刑。3人的辩护律师一致认为3名被告人均是主动投案并积极交代罪行和全额退回赃款,并且在湟源县社区矫正表现良好、条件成熟且具备非监禁社会监管条件,建议对3人判处非监禁刑法。公诉人就此发表了公诉意见,认为谈辉、董娜、冯秀秀不适用缓刑,3人的贪污行为对国家机关的形象、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廉洁性造成了严重损害,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3人共同贪污数额巨大,严重侵害了国家对公款的所有权;本案在社会上造成了较大的负面影响;具有客观危害性较大、主观罪过性较重的刑罚特征,如判缓刑有违罪责刑相适应原则。

  法槌落定

  法院经审理认为,谈辉、董娜、冯秀秀利用职务之便,侵吞培训工程项目结余资金93万余元,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贪污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和事实成立,被告人谈辉在整个贪污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是主犯。被告人董娜、冯秀秀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辅助作用,是从犯,应依法从轻处罚,且3人当庭自愿认罪,系初犯,偶犯,能够主动接受讯问和退赃。据此,法院当庭宣判,谈辉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20万元。董娜、冯秀秀犯贪污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零两个月,并处罚金20万元。

  庭审后,3名被告人流下悔恨的泪水。谈辉用颤抖的声音说:“作为受过高等教育的国家公职人员,贪图私欲,知法犯法;作为一名党员干部,没有做到廉洁自律、清风正气。”冯秀秀和董娜后悔自己的行为影响了孩子的成长,没有做到树立廉洁家风的表率作用。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