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7”力盟商业步行街火灾原因查明 电器线路故障引燃周围可燃物

25.07.2015  09:14

  青海新闻网讯 7月24日,西宁市公安消防支队支队长张涛,在“7·17”力盟商业步行街20号楼力盟TOWN商场火灾事故现场会上通报,经调查,这次火灾原因为20号楼西侧入口处,二层外墙灯光玻璃内电器线路故障引燃周围可燃物引发火灾。

  7月17日22时53分,西宁市城西区力盟商业步行街20号楼力盟TOWN商场外层玻璃幕墙发生火灾。接到火警后,由于事发地处繁华商业中心,火灾荷载大,119指挥中心一次性调集市区7个消防中队23辆消防车110名官兵到场处置。

  同时,西宁消防支队迅速向西宁市委、市政府、消防总队汇报,启动西宁市重大灾害处置应急预案,调派公安、交警、水务、供电、燃气等相关部门到场协同配合救援。

  由于此次火灾反应迅速、处置得力,相关部门的积极协调配合,大火成功被阻截在商场玻璃幕墙外,火势未蔓延至商场内部,未造成人员伤亡。

  “7·17”力盟商业步行街20号楼力盟TOWN商场火灾事故情况通报中指出事发商场存在的问题,原设计力盟TOWN商场地下一层为停车场,现改为商场,且未办理相关消防设计变更审批手续。该商场在未取得《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的情况下,商场部分擅自开始经营。地下一层商场部分在没有取得相关消防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开始内部装修,且在装修期间商场地上部分仍在营业。

  张涛在现场会上说,力盟商业步行街20号楼力盟TOWN商场火灾,虽未造成重大火灾损失和人员伤亡,但暴露出的问题值得相关部门、行业系统、建设、施工单位反思。

  西宁消防部门要求,各社会单位要严格依照《消防法》的规定,逐级落实消防责任制,强化火灾预防措施的落实,坚决杜绝类似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的再次发生。建设单位在未取得相关消防审批手续之前,不允许擅自施工、经营和改变建筑的使用性质,施工单位要在取得相关施工手续后方可施工,不允许违章操作,边施工边营业等,监理单位要督促建设、施工单位按照国家消防技术标准严格施工,并选用合格的装修材料、建筑材料和消防产品。

  西宁市公安消防支队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西宁消防支队将对造成此次火灾事故的相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依法作出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