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安委会办公室安排部署汛期安全生产工作
07.06.2015 21:01
本文来源: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精神,加强全省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自然灾害引发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近日,省安委会办公室印发《通知》,对汛期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通知》强调,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企业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要求,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高度重视汛期安全生产工作,主要领导要明确工作目标,亲自安排部署,分管领导要确定重点工作环节,亲自检查推动。对可能由暴雨、山洪、山体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风险评估、防范措施等工作要切实落实到部门、企业,任务分解到隐患现场。
《通知》要求,要按照“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基础管理到位、应急救援到位”的要求,切实加强汛期安全生产基础工作。 一是 安全监管、交通运输、气象、水利、国土等部门间要加强协调联系,密切跟踪暴雨、雷电等灾害性天气过程和洪水、泥石流等灾情变化,做到信息共享、协同应对。 二是 完善应对自然灾害的各项预案,加强预案演练,强化预案衔接,提高应急能力,落实防范措施。 三是 开展灾害、事故的应急知识和自救互救技能培训,提高各级各类人员的应急处置能力。 四是 完善预警预报手段。要配备监测监控、应急广播、应急按钮等预警预报装置,加强汛期值班值守,严格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 五是 开展应急物资、队伍准备等工作情况检查,充实各类应急物资,加强队伍建设,各类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要进入战备状态。
《通知》对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矿山、尾矿库、交通运输、旅游、电力等重点行业企业开展汛期安全检查、加强跟踪督导、深化隐患治理、落实防范措施提出了具体要求。
本文来源: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07.06.2015 2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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