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 入围第四届“中国法治政府奖”

27.07.2016  15:39

2016年7月23日,由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组织举办的第四届“中国法治政府奖”初评评审会在北京举行。在各评委认真组织审查和严格核查的基础上,经投票表决,从申报的66个项目中评选出25个入围项目。7月24日,组委会对入围的25个项目名单进行了公示,我办申报的《青海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成功入围。

中国法治政府奖”由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于2010年发起设立,它是我国第一个由学术机构发起,依据科学的评选标准和公开的评选程序,对各级行政机关在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方面的制度和措施进行评价的奖项。奖项的评选始终坚持独立原则,评选体系和评选过程独立于政府、企业及其他团体;坚持公正原则,设置的评选标准和评选程序力求公平与公正;坚持公开原则,评选过程公开透明,鼓励媒体与公众的参与和监督。奖项的评选程序包括发布申报公告、参评单位申报、初次评选、公示、最终评选五个程序。

中国法治政府奖”设初评委员会和终评委员会,负责奖项的初次评选和最终评选。“中国法治政府奖”组委会负责设立初评专家库和终评专家库。评选专家由组委会从初评专家库和终评专家库中随机抽取。本次评审会由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中国行政法学研究会名誉会长应松年担任评审主席,评委由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中国行政法学研究会会长马怀德教授,中央政法委宣教指导室主任查庆九研究员等9名专家担任。

      (备案审查处供稿)